時論廣場》2050淨零排放 臺灣零達標(謝英士、鄭佾展)
COP26會議上公佈,若世界升溫攝氏2.9度,最弱勢的65國GDP到了2050年將減少20%。(圖/美聯社)
聯合國第26屆氣候大會(COP26)正在英國舉行,17日蔡總統以錄影方式於民間「臺灣日」活動致詞,強調臺灣應被納入因應國際氣候危機的行動中,除了加速能源轉型外,更致力成爲亞洲綠能發展中心,正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納入修法。總統有心,實爲無力,因爲依循現在的政策,臺灣根本沒有2050淨零排放之可能。
臺灣能源轉型目標是2025達成天然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佔比,2成再生能源很難稱爲亞洲綠能發展中心,反而是爲8成化石燃料之高碳經濟定調。迄今爲止,臺灣的「淨零排放」情境推估模式不清楚,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訂每5年一階段的「階段管制目標」,2020年較2005基準年減2%,2025年較基準年減10%。究竟是站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形成政策?
2025年之後的能源政策更是一片空白,說的多做的少。10年前政府曾成立「碳捕集及封存技術策略聯盟」,至今仍未商轉;用電負成長、電價合理化、加強用電大戶責任等更是政策忌諱,甚至連再生能源20%配套所需的儲能設施都大打4折。
5月最新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預估2027年前用電年均成長率2.5%,2025年用電大增350億度。用電持續增加且再生能源比例仍低,要如何淨零?到底臺灣有什麼秘密武器可以向國際訴苦並強調「臺灣可以幫忙」?
更重要的是,「5+3+2」的能源結構必然受到挑戰,特別是甲烷(天然氣的主要成分)的氣候價值與定位。COP26氣候大會期間,接近全球一半甲烷排放、全球GDP達7成的105個國家簽署《全球甲烷承諾》,承諾2030年甲烷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30%,傳達了對第2大溫室氣體甲烷的態度,首當其衝的是關於天然氣發電的碳排計算,及天然氣生產成本變化、政策偏好,甚至是天然氣減產等。
國際能源總署(IEA)「2050淨零: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強調,如果要實現2050淨零排放,就必須立即停止對新天然氣的投資,全球2050年化石燃料佔比將降低至20%,被再生能源與核能取代;歐盟7月提出之氣候新政(EU Fit for 55)更明確指出天然氣是過渡能源,10年後就要加大課稅,逐步汰除。
如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所說,「簽署宣言(禁止森林砍伐)是最容易的部分(相較於達成)」。這句話也可以適用2050淨零宣告。如果臺灣再不提出強有力的再生能源政策、抑制用電成長,調整高天然氣的能源結構,在天然氣價格倍漲、全球甲烷規範增強的情境下,恐怕5/3/2的能源配比將變成燃煤50%、天然氣30%、再生能源20%,而這將會是臺灣人民共同承擔的苦果。(作者謝英士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爲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