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兩岸善意循環 纔是ECFA解方(高孔廉)

陸方此時此刻沒有必要中止ECFA,蔡政府則不敢中止ECFA。(資料照片/中新社)

最近關於兩岸ECFA是否會中止,成爲熱門的話題,今年8月14日大陸商務部宣佈對臺聚碳酸酯(PC塑料)課徵反傾銷稅,稅率16.9至22.4%,而這個產品恰是ECFA免稅項目之一,因而引發大陸是否即將中止ECFA對臺的免稅讓利。事實上,此一議題早在大陸學界有鷹鴿兩派,有人強硬主張應予廢止但實屬少數,而非官方政策。而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孫亞夫8月17日在成都的兩岸關係研討會被媒體詢問時表示「這是臺灣媒體自己議論的,大陸誰在講?沒有這回事。」他重申近日大陸商務部政策是跟反傾銷稅連在一起的。換言之,反傾銷稅是個案,而非中止ECFA 539項產品之通案。

但商務部同日在北京的記者會又宣佈初步調查認定臺灣對大陸存在貿易壁壘,是否中斷ECFA給臺灣的稅收優惠,將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措施。商務部與孫亞夫的說法並不一致,可能事前並未與臺辦系統溝通。可是相隔一日,國臺辦發言人在記者會卻又配合商務部的說法,指稱臺灣對大陸採取貿易限制措施不符合ECFA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支持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因此,國臺辦似已與商務部取得一致看法,向推進廢止ECFA方向追進。

但我個人看法,陸方只是拋出此議題,希望我方認真思考,逐步開放目前禁止的2509項產品,其理由有三:

第一、爭取臺灣民心上沒必要:這個方向與習總書記要求的兩岸「融合發展」、「以通促融」及發展「兩岸共同市場」的政策不合,對於爭取臺灣民心不利。

第二、沒必要因此而恢復協商:依據ECFA協議第16條規定:「一方中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30日內開始協商。」這個規定,中止協議的程序有二,其一是書面通知,其二是30日內協商,第一項很容易做到,因爲ECFA之下有兩岸經濟合作會議,且協議有聯繫機制,但第二項則涉及大陸對臺政策的關鍵問題,因爲自2016年蔡政府上臺以來,由於蔡不承認九二共識,所以兩岸的會談協商完全停擺,而蔡政府千方百計想要開啓協商大門,包括兩岸航點的恢復,觀光客來臺的問題等等,本來是操之在己,單方即可開放的,而且是臺方需求遠大於陸方,但臺方就是不開,目的是挾持作爲籌碼,據以要求恢復協商,陸方會因要停ECFA,落入這個圈套嗎?

第三、經濟上沒必要:雖然ECFA臺方獲得免稅效益較多,實施以來,已累計免關稅94億美元,但12年平均下來,每年不到8億美元,佔大陸貿易額、關稅收入比例都不高,沒必要爲這斤斤計較。

我的判斷是大陸會選擇部分項目懲罰,而不會全面中斷ECFA,因爲前者有「長痛」的效果,後者則只有「短痛」的震撼,其選擇可能也要看明年大選的結果。而選擇項目的標準是金額略大、出口大陸佔該項目出口比例較高及進口占大陸進口的比例不高的項目,例如此次課徵反傾銷稅的PC塑料,輸陸就佔了臺灣出口的8成,卻只佔大陸進口的23%,總金額僅11.74億美元。

至於產業別方面,最可能的是石化,工具機械、運輸工具及紡織品等,這些類別則是當年談判ECFA時,陸方最不願開放的項目,因爲這也是陸方想要發展的策略性產業,如今過了十幾年,大陸的這些產業已經興起,可以逐漸替代進口,正需積極保護的產業。

事實上,最該宣佈中止ECFA協議的是民進黨政府,因爲當年兩岸協商此議題時,民進黨就稱此協議是「糖衣毒藥」,甚至於恐嚇民衆,這類協議將造成「查甫找無工,查某找無尪,囝仔送去黑龍江」,賴清德則於2011年時參加蔡英文主辦的反ECFA公投,主張「反對一中市場」,把一個自貿協議初階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跟一中市場劃上等號,甚至2013年還說ECFA根本沒有預期的成果,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可是2020年,協議簽署十週年時,依WTO過去慣例,架構協議應在10年內轉爲全面的自貿協議,包括貨貿協議、服貿協議、爭端解決機制等,但當時民進黨全面執政,兩岸協商中斷,民進黨又不兌現承諾:立法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所以業界深恐ECFA會被取消,立法委員也在立院質詢,政府官員包括國發會、經濟部、陸委會均答稱不希望此協議中止,可見他們也知道中止協議對於產業界傷害頗大。

綜合以上所述,陸方此時此刻沒有必要中止ECFA,蔡政府則不敢中止ECFA。那麼蔡政府就應拿出善意與誠意,選擇部分限制進口的工業產品予以開放,農產品部分依過去談判經驗,陸方尚能理解,開放對臺灣農業及農民的衝擊。兩岸唯有走向善意循環,纔是人民之福,也才能改善兩岸的緊張關係,邁向和平穩定之途。

(作者爲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