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女75元牛奶被喝光提告 法官斥室友:準老師做這種事?
住過宿舍的人,多少遇過食物被偷吃的事件,不過這次卻上法庭!一名臺灣師範大學的陳姓女同學日前發現,自己放在宿舍公用冰箱裡的牛奶被喝光,由於不是第一次發生東西不見,調閱監視器找到兇手是另名林姓女同學,氣得提告,法官痛斥,「未來當老師做這種事?」最後緩起訴處分,賠償3000元,但要上6小時的法治課。
陳姓女同學平常住在宿舍,但他常發現自己冰在公用冰箱的東西,常常會被拿走,他5月初買了一罐75元的鮮奶,喝了幾口放回去,隔天要喝發現又不見了,讓他氣得調閱監視器,發現兇手是同宿的林姓同學,並決定提告,臺北地檢署開庭時,法官痛斥林女,「未來要當老師的人,怎麼做這種事?未來怎麼教學生?」
而林女則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3000元,雖然此舉觸犯竊盜罪,不過法官認定他坦承行爲,又沒有前科,因此判決緩起訴,並要上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許多住宿過的同學都遇過類似狀況,不過律師陳克譽表示,「這樣已經觸犯刑法竊盜,如果受害人要蒐證,可以加裝監視器,或是直接在東西上寫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