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走私陸牛肚船員遭駁回 基隆地檢火速提抗告
基隆地院日前駁回基隆地檢署聲押陸籍走私嫌犯,基檢緊急向高院提出抗告。(張志康攝)
基隆地檢署日前針對今年9月一件走私案,聲請羈押5名涉案的大陸籍船員,但基隆地院以基隆地檢無管轄權爲由,裁定駁回。基隆地檢署爲避免涉嫌走私的5名嫌犯逃過我國刑事制裁,8日下午緊急完成抗告理由書,向高院提出抗告。
今年9月中旬,海巡署北部分署淡水海巡隊獲報,在新竹外海查獲一艘沒有船名的中國大陸漁船。海巡隊員登船後,發現船上冰櫃裡,有着一批分裝好的冷凍牛肚,紙箱上還印有簡體字,懷疑楊姓船長走私冷凍牛肚來臺,還沒等到接駁漁船就被海巡隊查獲。這批牛肚經秤重,總數達65公噸,海巡隊遂連船帶人押回,將船上連同楊姓船長在內的5名船員逮捕,安置在海巡署第二岸巡隊瑪𨱈留置室。
由於這個案子是淡水海巡隊在新竹外海查獲的,5名嫌犯都被安置在新北市萬里區,因此新竹地檢及基隆地檢都有管轄權,案發當時經高檢署協調後,將全案移轉至基隆地檢署偵辦。
日前,由於5名嫌犯3個月的留置期即將屆滿,基隆地檢依楊男等5人涉犯涉犯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嫌,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卻遭地院以無管轄權爲由裁定駁回。檢方擔心,若涉嫌走私的5名陸籍船員無法羈押遭我方遣返,則等若縱放嫌犯逃脫我國的刑事制裁。因此火速完成抗告理由書,向高院提出抗告。
據瞭解,基隆地院與地檢署主要是在嫌犯的「所在地」以及「住居地」的定義上,有不同見解,基隆地檢署只得向高院提出抗告,避免嫌犯逃離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