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潤和五金氧化有限公司被罰款3萬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潤和五金氧化有限公司因未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及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被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5000元。

根據公告內容,深圳市潤和五金氧化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中未能對涉及的1個承租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其位於3樓的烘乾室未安裝超溫報警裝置,這一安全設備的安裝並不符合國家的標準規定。

深圳市潤和五金氧化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構成了上述的違規行爲。這次被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5000元的處罰。

行政相對人名稱深圳市潤和五金氧化有限公司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7691534448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霍小容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寶)應急罰〔2024〕439號違法行爲類型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違法事實1、生產經營單位未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涉及1個承租經營單位);2、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3樓烘乾室未安裝超溫報警裝置,共1個)處罰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處罰款人民幣叄萬伍仟元罰款金額(萬元)3.50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7-08處罰機關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