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最多隻能住12年 高市議員提議70年「使用權住宅」
郭建盟籲政府採用「安居70」新住宅政策,將社宅使用權拉長到70年,供民衆以優付條件購買,換屋時並由政府原價折抵購回,賣給下一名排隊承購的市民。圖/郭建盟辦公室提供
準總統賴清德延續蔡英文總統社宅政策,未來社宅將以百萬戶爲目標,但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在總質詢指出,房價居高不下,社宅中籤率低,非弱勢者最多隻能住6年,安居夢想遙不可及,他籲政府採用「安居70」新住宅政策,將社宅使用權拉長到70年,供民衆以優付條件購買,換屋時並由政府原價折抵購回,賣給下一名排隊承購的市民,達到永續利用,政府零負擔且不會債留子孫。
「社宅低租金,弱勢者最多住6年,期滿後怎麼辦」,郭建盟對此不僅在總質詢拋出「安居70」主張,且在街頭豎看板宣達,希望弭平現行社宅政策缺口。
郭說明「安居70 」政策的運作模式,先由市府訂定自治條例,以3成權利金專案將市地提供住都中心蓋安居宅,賦予70 年使用權,2成自備款及8成的優惠貸款條件,賣給無自用住宅的市民,住戶70年內若因經濟改善想換屋,住都中心得依原價折算使用權剩餘年限回購,再賣給下一人,循環使用。這類安居宅一律保證收購,不得轉讓第3人,買受人可以使用權向銀行羈押貸款,降低銀行放款時的呆帳風險。
郭建盟舉例,現行營造成本每坪約17萬元,安居宅70年土地使用權利金以市價3成計算、每坪約均攤2萬元,等於興建成本每坪約19萬元。依此計算,28坪的3房產品總價爲532 萬元,民衆自備2成價金,另8成使用青安優惠貸款30年,月繳本息約1萬4077 元,佔一名月入 5 萬元的外送員薪資不到28%。民衆住12年後若想換屋,住都中心可以440.8萬元折扺回購,對青年世代來說,這項安居宅政策進可攻、退可守,能大幅減降房貸負擔。
郭建盟說,目前國內的社宅預算全由中央負擔,只要中央停撥預算,社宅興建就可能中斷。但安居宅的興建費由使用者負擔,同時依法繳交地租與3成地上權權利金,不會債留子孫。
他說,從蔡總統到準總統賴清德的社宅政策,都以6年爲期的出租措施短期安置民衆居住需求。但全國房價所得比已創9.86新高,民衆購屋困難,社宅租屋政策又消極地將青年留置在「租屋」端,購屋夢想更遙不可及。而「安居70」政策可協助青年取得70年房宅使用權,滿足期待安定的居住需求,是臺灣解決現階段居住正義問題的重要出路。
陳其邁表示,使用權住宅的構想非常好,是全新觀念,目前仍需時間研究資本市場與整體房市,討論如何落實保障居住權,會在3個月內召集各單位做政策全盤檢視,討論是否有盲點、推動方針和情境模擬,也會檢視市府自有財源,能否攤提70年的住宅興建與運作,使用權住宅只能由住都中心買回,房價不會變動,使用權價值只會下降,能有效抑制房價上升,對居住正義有絕對正面幫助。
針對3成權利金提供住都中心蓋安居宅,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若該政策通過,財政局土地的地上權設定是可行;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若資金與政策支持,蓋房沒有疑慮;法制局長王世芳表示,使用權宅並非租賃關係,不會有民法限制使用期限的問題,且使用權爲債權、非物權,期限可至70年也不可在市面流通。
郭建盟籲政府採用「安居70」新住宅政策,將社宅使用權拉長到70年,供民衆以優付條件購買,換屋時並由政府原價折抵購回,賣給下一名排隊承購的市民。圖/翻攝自高雄市議會直播
郭建盟籲政府採用「安居70」新住宅政策,將社宅使用權拉長到70年,供民衆以優付條件購買,換屋時並由政府原價折抵購回,賣給下一名排隊承購的市民。圖/郭建盟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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