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竊國有地案 劉政池遭起訴
士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等人的竊占國有土地案,檢方今天偵查終結,將涉案被告劉政池等人依法提起公訴。但劉政鴻涉嫌違反公司法部分,因爲過了法律追訴期,所以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弟弟「劉政池」被控違法竊占陽明山上的土地,興造溫泉別墅「七七行館」遭檢調查辦。經檢方偵辦後,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蘇佩鈺說,承辦檢察官以竊占、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將劉政池等人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劉政池等人以圍籬、植栽及在地下埋設貨櫃等方式竊占4843.58平方公尺的國有土地。至於蔡姓、謝姓、李姓三名陽管處現任及前任公務員,因涉嫌違背法令,圖利「劉政池」等人取得建造執照部分,被以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嫌提起公訴。
而且檢方在偵辦期間,還查出許多案外案,其中,劉政池和葉姓廠商就地下埋設貨櫃訴訟案,涉有誣告和僞證罪,劉政池旗下的九冠公司在99年間,辦理增資1千萬元驗資不實,違反公司法第9條,而劉政池等人多次在九冠、中郵通公司董事會簽到簿僞造他人簽名,涉及僞造文書罪,劉政池在北投泉源路多筆土地買賣都是不實交易,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