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擄人卻沒證據?刑求17歲少年留置8小時 桃派出所3警被送辦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今天下午開記者會,指桃園警分局派出所一名巡佐和兩名警員涉嫌刑求17歲黃姓少年,黃也到場說原委和露出被警用電擊棒、甩棍的傷痕,表示警方指控他「押人」和毆打,他雖然否認,員警也拿不出證據,但仍留置他約8小時和刑求,最後以關係人身分製作筆錄才讓他離開。
桃園警分局督察組接到檢舉和少年前天到新北市報案消息,追查後確認派出所3名員警辦案過程有缺失,火速在今天上午把3人依恐嚇、傷害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督察組查出一開始問案在派出所辦公室,訊問過程未錄影,後來到訊問室有影像記錄,畫面已經提供檢方。詹江村批都什麼時代了,竟然還有刑求,辦案過程也不錄影,警方要深切檢討。
黃姓少年住新北市鶯歌有固定的工作,他描述這個月18日晚上約9點經過桃園區武陵派出所,一輛巡邏車停在門口,下車的一名警員喊他名字,要他進派出所協助辦案,他進去後警員就問他「有沒有押人」,他好幾次都說沒有,警員不採信還就用甩棍和電擊棒打他,他一樣說沒有押人,警方一直隔天凌晨5點才讓他離開。他不甘願無故被打,回到鶯歌后20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警方指出,日前110接到報案電話,指黃姓少年涉嫌擄人,案發地點在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轄區,因爲報案者同時指稱黃姓少年經常到到武派出所轄區某場所,武陵所於是也派員追查,纔會有黃18日被帶進派出所的事。當天訊問案情無進展,員警又連絡不上110的報案人,於是製作關係人的筆錄後讓黃離開。
黃姓少年在派出所當天所長休假,3名員警也未回報此事,後來傳出刑求,分局督察組追查認爲刑求屬實,火速把3人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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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江村(左)被警方刑求讓人匪夷所思,遭刑求的少年也到場說明。記者鄭國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