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17歲少年爆遭3員警「電擊刑求」 桃園分局長自請處分、所長調職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指控,18日晚間行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時,遇到3名員警將他攔下,稱他涉嫌擄人勒贖並帶進派出所,但過程中員警竟勒住少年脖子拖進偵訊室,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等刑求少年。對此警方迴應,少年指控經調查屬實,已依法將涉案3名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今與少年召開記者會,指出少年18日晚間9點多走路行經武陵派出所,一輛巡邏車正準備停回派出所時,3名員警看到少年便上前要他進派出所,稱有人指控少年涉嫌擄人勒贖,然而過程中警方竟勒住少年脖子,將人拖進偵訊室,隨後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等物對他問話。

詹江村說,少年被滯留在偵訊室7、8個小時,刑求時間長達1小時以上,過程中電擊棒一度電到沒電,另一名員警還拿新的電擊棒走來,對其他人說「你的武器來了」,其他員警都沒有制止,造成少年身上多處傷痕及瘀青,直到隔天凌晨5點多,警方將手機還給少年後便要他返家。事後詹江村請警方提供辦案過程秘錄器,警方卻說當時沒有開秘錄器,而少年則針對3名員警提告恐嚇及傷害等。

對此桃園分局發聲明迴應,有關本案當事人指控遭本分局員警傷害等案,經本分局調查屬實,已依法將涉案員警移送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本分局對違法員警從重懲處並追究主管責任,所長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自請處分,並對受害之當事人、家長及社會大衆深表歉意。

桃園分局強調,本分局平日宣導教育員警值勤應恪遵法律規定,不得有逾越的行爲,如有違法情事,秉持絕不護短、不姑息,必定嚴懲法辦。另同時加強員警教育,要求同仁執法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另桃園地檢署表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已報請地檢署指揮,已指派檢察官分案調查中。

桃園一名17歲黃姓少年指控,18日晚間行經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時,遇到3名員警將他攔下,稱他涉嫌擄人勒贖並帶進派出所,但過程中員警竟勒住少年脖子拖進偵訊室,持甩棍、印章鐵盒及電擊棒等刑求少年。記者鄭國樑/攝影

少年身上多處傷痕及瘀青,事後提告3名員警恐嚇及傷害等。圖/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