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對進口牛肉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24年11月22日收到中國畜牧業協會、吉林省畜牧業協會、遼寧省畜牧業協會、貴州省牛羊產業協會、四川省畜牧業協會、河北省畜牧業協會、內蒙古畜牧業協會、山東省畜牧協會、河南省肉牛產業協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畜牧獸醫學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牛肉產業正式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牛肉產業保障措施調查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對進口牛肉進行保障措施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國內同類產品和直接競爭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數量增長的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第三條和第十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保障措施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主張,申請調查產品進口數量在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急劇增長。2023年比2019年增長64.93%,2024年上半年比2019年上半年增長106.28%。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申請調查產品進口數量佔中國市場份額由20.55%上升至30.90%,相對於中國總產量的比例由24.87%上升至43.87%。申請人同時主張,申請調查產品進口數量的急劇增長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衝擊,中國國內產業受到嚴重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進口數量的增加與中國國內產業受到的嚴重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經審查,商務部認爲申請書中包含了法定的保障措施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對進口牛肉進行保障措施立案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及調查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商務部對進口牛肉發起保障措施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調查期爲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被調查產品

被調查產品名稱:牛肉。

英文名稱:Meat of bovine animals。

產品描述:被調查產品爲活牛(牛屬)經屠宰加工後的牛肉產品,包括鮮、冷或凍的整頭及半頭牛肉、帶骨牛肉以及去骨牛肉。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02011000、 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

三、登記參加調查

利害關係方應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登記參加本次保障措施調查。參加調查的利害關係方應根據《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提供有關說明材料。《登記參加調查的參考格式》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

利害關係方登記參加本次調查,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四、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係方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可通過相關網站查閱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信息。

五、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係方對被調查產品、申請人資格及其他相關問題如需發表評論,可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六、調查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聽證會等方式向利害關係方瞭解情況,進行調查。

如採用問卷方式進行調查,商務部通常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參加調查截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調查問卷。利害關係方可以從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調查問卷。利害關係方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完整、準確的答卷。答卷應當包括調查問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利害關係方可以向商務部申請舉行聽證會,並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聽證會有關信息。

七、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係方向商務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務部提出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的請求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的,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爲公開信息。

八、不合作的後果

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係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利害關係方所提供的資料應當爲規範中文,非中文資料應提交中文譯文及原文,並以中文譯文爲準。利害關係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24年12月27日起開始,通常8個月內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十、商務部聯繫方式

地址:中國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