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46歲男子強姦剛訂婚的親生女兒被判7年 女兒遭性侵後曾欲自殺
(原標題:陝西46歲男子強姦剛訂婚的親生女兒被判7年 女兒遭性侵後曾欲自殺)
女兒剛剛與未婚夫訂婚,卻遭到46歲父親吳某某的多次猥褻及強姦,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6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陝西省XX縣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被告人吳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公訴機關XX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4月6日晚,吳某某對剛剛從未婚家回來的女兒進行了猥褻,在隨後的4月6日及8日,強姦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判決書顯示,5月4日早晨,吳某某甚至曾想當着女兒未婚夫的面,對女兒進行強姦,隨後吳某某女兒對未婚夫說出了曾經遭遇親生父親強姦的事情,並報警。據當地醫院診斷的門診病歷和手腕傷害照片證明,被害人吳某某的女兒遭受性侵後曾欲割腕自殺。
XX縣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吳某某以教育女兒爲藉口,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爲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吳某某依法予以懲處。同時,被告人吳某某用暴力、威脅之手段,強行姦淫女兒,其行爲構成強姦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被告人吳某某爲滿足個人淫慾,違背倫理道德,兩次強姦親生女兒,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吳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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