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摻次級米」詐1.5億遭起訴 泉順公司反擊:離職員工挾怨報復
▲苗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對泉順食品公司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提起公訴;泉順公司喊冤表示,是離職員工報復行爲。(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知名品牌「山水米」的泉順食品公司,因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22日偵查終結,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遭苗栗地檢署依販賣虛僞標記商品罪、詐欺取財罪、製造販賣虛僞假冒食品罪等罪嫌提起公訴,不過泉順公司大動作反擊,指稱一切都是前員工挾怨報復。
泉順食品公司執行長蔡寵信指出,被起訴的內容都不是事實;他說,是因爲前員工被解職而挾怨報復,這名員工在職只有10個月,負責的業務就是米品買賣的部分,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做出許多背離公司理念和違法行爲,在與客戶談好的合約和回報公司的內容之間有些許差異,公司不疑有他,依據這些資料出貨給客戶。
蔡寵信說,這名員工之前與客戶談好米種合約,又擔心拿不到這項業務,所以纔會不實回報訊息,讓公司認爲合約上是多種米品,進而出貨給對方;這樣的行爲被公司發現後,在2019年初遭到公司辭退,因心生不滿而向衛生局檢舉,檢調單位纔會到公司調查蒐證。
泉順食品公司也發聲明表示,山水米深耕臺灣已40年,ㄧ向秉持着用心、努力寄情於這塊土地,對於品質要求與企業責任、政府政策,每一環節無一不是按照規定在嚴格控管下執行。也強調,此舉不但重創山水米品牌形象,更是間接傷害了衆多默默耕耘與長期支持的夥伴與消費者;山水米最大的資產是員工,與人共善是我們的核心理念,但絕不容忍山水米因不實指控而將多年辛苦努力成果毀於一旦。我們相信臺灣的司法,法院會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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