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圓子公司股權出售遭質疑
三圓建設(4416)股東會於18日登場,短短28分鐘就結束,但對於董事長王光祥以子公司三圓(青島)向陸資上海龍峰集團旗下3家公司借款高達新臺幣近30億元,是否有揭露?甚至年報所載三圓(青島)董監事變動的情形與大陸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有所出入,股權出售案之前後說法有諸多疑雲,加上今年第一季財報,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導致投資大衆懷疑三圓公司的財報恐涉違法不實之嫌等事宜,遭部份股東認爲王光祥董事長實有出面說清楚之必要。
根據三圓106年12月14日重訊公告,董事會決議將大陸地區子公司三圓(青島)27.5%股權出售給上海龍峰集團旗下的上海仲盛建設,隨即在該年第四季財報將三圓(青島)子公司股權的會計科目劃分爲「待出售處分羣組」,因此得以迴避揭露三圓(青島)的交易資訊,但依107年9月28日重訊可知,該股權出售案根本沒完成。反而今年5月14日被媒體披露,王光祥透過三圓(青島)向上海龍峰集團旗下3公司陸續借款高達近30億元,遠超過三圓登記資本總額的12億元,因此遭外界和部份股東質疑出售股權涉「假交易」之嫌,而此番子公司大幅舉債行爲僅僅因會計科目的變動,是否有揭露於三圓公司的財報,外界和部份股東都認爲仍有疑義? 且認爲如未揭露,恐有涉財報不實之違法。
據瞭解,王光祥在106年11月10日至107年5月15日期間,耗資約53億元拿下大同股票約23.4萬張,持股達10.01%,成爲大同的最大股東,又在107年6月5日向媒體公開表示106年陸續處分子公司三圓(青島)公司的股權,集團合計已處分中國投資60%,宣稱是「資金鮭魚返鄉」協助大同組織重組,但王光祥女兒王雅萱在109年5月19日鏡週刊專訪時提及三圓(青島)的股權根本沒賣成給上海仲盛建設或Casco公司,交易落空,遑論有款項入帳,重重打了父親王光祥的臉。
三圓又在年報記載「李焰彰、王雅麟以及王雅萱原分別擔任三圓建設(青島)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圓建設(青島)之監察人、董事以及董事長,於 108 年 12 月 19 日經三圓建設(青島)股東臨時會決議改選董事長及董監事後已不再擔任三圓建設(青島)董監事職務…」云云,且在108年合併財報上註明因考量董監事席次,已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故對子公司三圓(青島)的投資轉列爲「關聯企業」;然而經查大陸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實際上三圓(青島)的登記董監事截至今日爲止,董事長仍是王亞萱、李焰彰還是監事、王雅麟還是董事,年報所載與公示間有極大出入,背後原因爲何,董事長王光祥應出面釋疑。
針對前述一些外界和部份股東質疑王光祥的部分,王的女兒王雅萱之前接受鏡週刊專訪時,也提出不少澄清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