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鎔涉賄遭羈押!決意不就「閨蜜案」上訴
▲李在鎔收押時獨居房僅1坪大,且須接受專人24小時監視。(圖/達志影像)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涉嫌行賄,重審判處2年6個月徒刑,李在鎔辯護律師今天宣佈不再上訴,此案歷時4年攻防是否在此劃下句點,將視檢方今天是否再提出上訴而定。
韓聯社報導,李在鎔的辯護律師今天表示,李在鎔虛心接受法院判決結果,決定不再提起上訴。
今天是此案兩造提起上訴的最後期限,不過,檢方相關人士透露,李在鎔放棄上訴,不代表檢方就會放棄,目前正在進行內部討論。
若檢方最終決定不再上訴,對李在鎔的重審判決將正式生效,扣除先前羈押時間,剩約1年半刑期,李在鎔預期將在明年7月出獄。
部分法律界人士分析,近期關於前總統李明博、朴槿惠的赦免議題再次受到關注,李在鎔放棄上訴、使判決儘早確定,以滿足赦免條件的做法更爲有利。
李在鎔涉嫌爲順利繼承三星集團,向前韓國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後改名爲崔瑞元,譯音)行賄,2017年遭起訴後,於一審遭判5年徒刑,二審法院改判2 年半徒刑、緩刑4年,但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首爾高等法院18日宣判重審結果,認定李在鎔以86.8億韓元(約新臺幣2.2億元)公司資金向朴槿惠及崔順實行賄,以求在三星集團繼承權上獲得協助,判處2年6個月徒刑,未予緩刑。
►三星李在鎔慘遭收押!他曝囚房環境噁心「糞味沖天」:不會有特權►三星少主李在鎔「閨蜜門」涉賄!判2年半徒刑...遭當庭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