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26人大亂鬥 羣聚最重罰780萬
全臺疫情嚴峻,新北市三峽區2日凌晨卻有26名惡煞,不顧防疫規定羣聚鬥毆,不僅恐吃上刑事官司,還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聚衆的26人最重可罰780萬元罰鍰。(民衆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全臺疫情嚴峻,新北市三峽區2日凌晨卻有26名惡煞,不顧防疫規定在三樹路街口羣聚鬥毆,造成1人腿部挫傷、1人左胸腹刀傷,送醫後暫無大礙;由於正值三級警戒期間,市長侯友宜昨震怒下令,「絕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衛生局補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26人戶外羣聚最高可罰780萬元罰鍰。
據瞭解,34歲鄭男與52歲吳男因毒品交易衍生債務糾紛,平日素有嫌隙,7月2日凌晨鄭男夥同張男共26人,分別乘8輛轎車、3輛機車,帶着西瓜刀、棒球棍,驅車前往三峽區三樹路口堵吳男談判。
雙方談判過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吳男與翁姓友人寡不敵衆,腿部遭西瓜刀砍傷,翁男左腹也遭人持刀刺傷。
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動手的19歲張姓男子、18歲李男已逃逸無蹤,受傷的吳男及翁男送往恩主公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警方連夜調閱監視器,最後在三峽、鶯歌兩地將鄭男26人全部逮捕歸案。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表示,訊後依違反妨害秩序罪、殺人未遂罪嫌將鄭男26人送辦,其中19歲張男、18歲李男涉嫌持西瓜刀砍傷吳男,20歲高男涉嫌開車衝撞,3人遭法院裁定收押。由於26人羣聚鬥毆亦違反三級警戒規定,警方另移請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
「絕對重罰不寬貸!」侯友宜昨受訪表示,這類嚴重挑釁治安的事件,不要說平常了,防疫期間更是不容許,新北市一定依法重罰、絕不寬貸;衛生局長陳潤秋補充,若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每人最重可罰30萬元,26人最高可罰780萬罰鍰,因本案另涉及刑事犯罪,裁罰金額和開罰對象將待案情釐清後,衛生局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