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佈,自港澳進境居民旅客免稅額提至最高1.5萬元

香港、澳門旅遊業得到中央政府大力支持。

6月28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公告》(下稱《公告》),明確將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週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元以內(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而根據此前相關規定,上述免稅額爲5000元,此次則直接提高至12000元,漲幅達到140%。

《公告》還明確,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000元以內(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此前政策中對上述設有進境免稅店額外給予了3000元額度,因此此前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的免稅額爲8000元。而《公告》保留了前述3000元額度,因此總額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免稅額提高至15000元。

《公告》稱,上述有關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對於上述免稅額提高,香港特區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表示感謝。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我衷心感謝中央的殷切關心,推出多項有助促進香港經濟的措施。這次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提高內地居民旅客自香港進境內地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的措施,凸顯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經濟發展的支持。新措施可提升內地居民旅客在港購物的體驗,讓他們在購物時享有更大的自由度,有利於香港吸引更多旅客來港,推動多元化的旅遊發展。另一方面,措施亦可促進本港的零售市道,爲本地經濟注入動力。”

香港特區政府稱,今年前5個月,訪港旅客總數達1800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高達78%,其中內地旅客錄得1380萬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約74%。今年首季內地過夜旅客平均留港時間爲3.1晚,人均消費約爲5400港元。新措施可以爲內地旅客提供更多在港購物的選擇,配合他們的消費需求,讓他們享受購物樂趣,同時豐富在港的旅遊體驗。

香港特區政府預計,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爲香港帶來額外約88億港元至176億港元購物消費額,經濟增加值約27億港元至54億港元。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對中央再次出臺惠澳措施致以衷心的感謝。內地提高自澳門入境的居民旅客攜帶自用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有關舉措將有利於帶動旅遊消費增長並惠及澳門更多中小企業,爲澳門特區整體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根據中國現行法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需要繳納進口稅,進口稅額按照完稅價格乘以進口稅稅率得出。根據不同商品類別採用四檔稅率,其中,稅率3%爲抗癌藥、罕見病藥,稅率13%主要爲食品、飲料、藥品、保健品等,稅率20%主要爲箱包鞋靴、紡織品、電器等,稅率50%主要爲菸酒、高檔手錶、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

當然也有相應優惠政策。比如如果是進境居民旅客,入境時隨身攜帶的物品和辦理分離運輸行李的物品,共有合計爲5000元人民幣的免稅額度,入境時向海關申報了分運行李的,可以享受免稅額度。而此次對港澳入境進境居民旅客的免稅額大幅提高,最高至1.5萬元,顯然有助於內地居民在港澳消費。

由於港澳部分商品價格相對便宜,爲了防止少數個人借免稅額大幅提高代購商品走私獲利,上述《公告》再次強調了進境居民旅客免稅行李物品需爲“個人合理自用”。所謂“自用”指本人自用或饋贈親屬而非爲出售或出租。“合理”是指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

另外,《公告》還明確,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調整外,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有關規定,以及其他現有規定維持不變。

根據相關規定,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和經常出入境人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海關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短期內多次來往”和“經常出入境”指半個月(15日)內進境超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