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報三亞市文藝演出獎勵?申報流程看這裡→
南海網7月19日消息(記者 沙曉峰)7月19日,記者從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獲悉,針對近期印發的《三亞市加強文體旅商展聯動進一步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針對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及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的獎勵措施,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近日發佈了《三亞市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及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專項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演出獎勵細則》),明確不同情形獎勵標準、申報流程和申報材料。
《演出獎勵細則》主要針對兩個板塊進行獎勵。一是針對主辦單位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按舉辦場地、觀演規模、舉辦時段等不同情形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0萬元不等,並針對新建大型場館的首秀活動額外給予一次性50萬元疊加獎勵。二是針對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對主辦單位引進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院團優秀劇目,按照累計觀演觀衆人次和島外觀衆佔比等情況,給予一次性2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演出獎勵細則》在獎勵門檻和標準設立等方面對《措施》進一步補充和細化,依據三亞市現有可用於承接大型演出的場館數量、容納空間、投入使用時間等實際情況提出不同情形適用的獎勵方案和獎勵標準,設置階梯獎勵金額,並鼓勵引導在淡季辦活動引客流、促消費;另對三亞建設海南國際旅遊消費中心核心區等有關戰略目標有重大正面影響力的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定製專項獎勵措施和落地保障方案,突出了三亞在全省演出市場上的激勵措施優勢。
申報單位可在海易兌平臺線上提交申請獎勵相關材料,由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按程序組織評審,並按相關規定予以兌現。從《三亞市加強文體旅商展聯動進一步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印發之日起有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南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