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臺54條出臺 促共用發展機遇

(設計劃面)

7月2日,成都市正式發佈實施《成都市關於進一步促進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容分爲三部分共54條,簡稱「蓉臺54條」。

《意見》第一部分是「加快落實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享受同等待遇,促進蓉臺經濟交流合作」,共包括25條措施。重點是針對促進臺資企業到蓉發展、加強蓉臺經貿交流合作,提出支持臺資企業參與成都「一帶一路」建設、自貿試驗區建設等重大戰略,並在產業、財稅、用地、金融等若干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本市企業同等待遇。

《意見》提出,支持臺資企業在成都以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能源、交通、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支持臺灣地區貨物經航空、中歐班列、江海聯運及「廈蓉歐」等運輸進出口,在蓉臺資企業享受與本地企業同等支持政策。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臺資企業和臺胞,購置補貼範圍內的先進農業機械,按規定給予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對臺資企業和臺胞放開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市場準入,減少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

爲臺胞生活提供便利

《意見》第二部分是「逐步爲臺灣同胞在蓉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擴大蓉臺人文交流合作」,共有27條措施。重點是針對促進蓉臺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爲臺胞在蓉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方面,提出支持蓉臺兩地在文化創意、會展、演藝娛樂等領域交流合作,並在就業、教育、生活等領域逐步爲臺胞提供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意見》提出,爲在蓉市屬高校就讀的臺灣學生提供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對畢業學年內參加創業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臺灣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鼓勵臺灣青年到成都就業創業。對於成都涉臺青創基地及涉臺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可給予租金補貼支持。取得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可申領、使用地鐵公交卡和老年證,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胞,按照相關規定在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購買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使用、貸款申請、首付比例、辦理時限等享受成都市居民同等待遇。

完善臺企權益保障

《意見》第三部分是「其他事項」,有2條措施。其中提到完善臺資企業和臺胞權益保障機制,爲在蓉臺商臺胞提供優質服務和諮詢。成都市政府臺商投訴中心和各區(市)縣政府的臺商臺胞服務投訴機構實行24小時「馬上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