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出臺24條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11月1日,固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2部門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促進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暫行)》正式生效。該措施從優化項目規劃條件、項目審批程序、加大稅收金融支持力度、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鼓勵居民“以舊換新”、加快商品房去庫存、優化購房落戶和子女入學、實施購房優惠政策、推動房地產健康平穩發展九個方面出臺24條措施,“止跌回穩”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其中,鼓勵全市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在市轄區購買商品房,每套發放1萬元購房補貼,由原州區政府制定相關優惠政策。
固原市在規劃允許、滿足安全的前提下,存量商業項目可按程序變更爲住宅或公共配套設施。對存量超容積率建設的商住用地,依法依規處理後,允許變更規劃條件補繳土地出讓金,完成規劃、竣工驗收並繳納相應稅費,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手續。市本級土地出讓金實行差異化政策,採取出讓金總價30%、40%、50%等不同比例繳納。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的唯一生活用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和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下調到15%,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分類分批將擬貸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通過備案和審批兩種方式納入“白名單”,推動“白名單”項目擴圍增效。金融機構優化貸款發放流程和資金撥付方式,對建設進度所需的資金“應貸盡貸”。
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個人(含配偶)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5倍提高到30倍。二孩、三孩及以上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爲90萬元、100萬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支持繳存人在固原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商轉公”業務;對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商業住房貸款條件的繳存人,允許辦理“組合貸”業務。對新市民、青年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不超出所購房屋總價款80%的前提下,可額外獲得15萬元共富安居額度。
鼓勵居民“以舊換新”,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平等磋商,收購、委託出售及租賃羣衆舊房,助力羣衆換購新建商品房。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作爲收購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以需定購”。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及舊城改造遺留問題等工作中涉及房屋徵收的,探索推行“房票+現金”的安置方式,探索全市房票通用政策。
自今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市轄區購買新建商品房(住宅13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100平方米及以上),每套發放 1.5萬元購房補貼。對到市區自主創業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在首次購買10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時,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記者 喬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