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遭指控國民黨提名 救總痛批黨產會未提資料佐證

針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3日對 「中華救助總會」舉行聽證會,中華救助總會召開記者會理事長張正中(見圖)表示,總會完全依據政府法規,由會員選舉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再選出理事長,而產會報告無法證明總會的理事長是由國民黨提名。(劉宗龍攝)

中華救助總會理事長張正中。(劉宗龍攝)

黨產會今天舉行聽證會釐清中華救助總會是否爲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救總理事長張正中會前受訪強調,救總於1950年4月4日成立,救助對象難胞災胞,是一個援助救援組織,同年5月獲得內政部頒發的人民團體證書。關於救總人事指控爲國民黨提名,張痛批黨產會無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

張正中出示當時內政部發給的人民團體登記證書的影印文件立案字號爲「臺內社字第貳號」,也就是中央政府臺灣,內政部頒發的第2張人民團體證書,從事海內外人道援助工作難民流離失所,救總肩負起救濟任務,希望藉今天聽證會機會,將團體介紹給社會,說清楚講明白

對於黨產會的認定,張正中表示,黨產會提出的調查報告,對於歷任常務理事、理事長,沒有提及任何正式會議及通知;至於救總的人事,一開始是透過4百多個會員於成立大會中推選出99位理事、55位監事,一切都是依照內政部的規定;開會的選舉結果、工作計劃經費都有提報給內政部,因此內政部於1950年5月發給救總團體證書。

張正中批評,關於救總前理事長谷正綱至今的理事長,被指控多由國民黨幹部擔任,但黨產會無法提出書面證明、會議資料說明是國民黨提名,反之,救總是依照政府法規,由會員選舉理事、監事,常務理事、監事,選舉理事長,這是會員決定。

張正中強調,從1950年到今年,救總所有的會員大會工作計劃及預算,都先報內政部,每年年初要向內政部報告工作報告及決算案,內政部要求人民團體公開內政部網站,從第一年也公佈經費使用,也向臺灣公益團體自律團體公告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