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舉辦首場兒權公約焦點團體 聚焦兒少勞動權益
兒童權利公約焦點團體座談會合照。(取自監察院官網)
國家人權委員會葉大華委員、田秋堇委員主持兒童權利公約焦點團體座談會。(取自監察院官網)
國家人權委員會爲撰提「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自9月24日起,規劃辦理一系列座談會,包括分區座談會、焦點團體座談會、以及機關、學者座談會,預計共15場次。
14日舉行首場焦點團體,聚焦於兒童及青少年(以下簡稱兒少)勞動權益,總計邀請14位來自全臺地長期關注兒少勞動權益的民間團體代表,進行意見交流,並由葉大華委員及田秋堇委員共同聽取意見及交流回應。
葉大華委員表示,過去臺灣政府長期忽視兒少勞動權益問題,直到2017年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審查「CRC第一次國家報告」,並於結論性意見中提到呼籲我國政府應注重兒少勞動權益,並對於兒少勞動現況進行徹底的研究調查,相關問題才逐漸被政府部門關注。
座談會開場,葉大華委員除了簡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同時依據2015年與2020年臺少盟及全學研等民間團體調查結果,說明在工時、薪資、投保狀況及職業災害、權益申訴機制等議題上近5年來的變化趨勢。接續由與會團體代表就在學與非在學兒少勞動權益現況、就業輔導議題,及建教生(含僑生、境外生)勞動權益及職能提升、申訴機制,疫情對於兒少就業之影響等焦點議題聚焦討論與對話。
多位來自花蓮、宜蘭、屏東與臺中的兒少社福團體代表,不約而同指出,許多弱勢家庭的兒少,很常出現在夜市、工地、果園、漁獲市場等高風險勞動職場工作或打工,然不只薪資經常未達最低時薪或基本工資,至今仍有日領300元薪資的工作,且往往也沒有任何保險,除了職災風險高,也存在許多被僱主嚴重剝削的問題。工時長且通勤只能運用大衆交通工具,增加通勤成本且不利跨域工作。
另有出身社工的團體代表指出,初入職場工作的兒少難免無助且缺乏自信,也比較難爭取自身權益。此外對於職場安全的判斷能力不足,常被吸引到薪資較高,但卻非常不安全的職場工作,例如飯店洗衣工作的化學藥品問題,更常因爲沒有勞健保與職災保險等,一旦出事更加無助。因此建議政府應有針對未成年勞工相對應的勞動檢查專責單位,強化保障基本權益。
多位與會者建議提到,勞動部應加強未成年勞工職場勞動檢查,避免黑心老闆;向下紮根強化國中小階段勞動權益教育;申訴管道應該更加普及;改善偏鄉的交通工具;強化社工系統對兒少就業安全議題之關注;監督網路就業安全,避免兒少捲入就業風險高之地下經濟職場工作,或是淪爲詐騙對象。政府也應加強對於兒少就業準備、就業力培訓、就業媒合促進等積極性就業政策資源的投資,方能避免淪爲血汗勞工、非典勞動力或被地下經濟等非法行業吸納,造成社會問題。
此外,關於建教合作(包括僑生及境外生);以及疫情下兒少的就業影響等,以本次疫情爲例,政府有許多紓困經濟補助措施,然兒少勞工與建教生,常因就業身份及加保等問題,特別是僑生建教生身份,成爲難以獲得補助的弱勢族羣。此外現行建教合作制度雖有專法保障建教生權益,然開辦之羣科類羣班別仍相當有限,未能接軌缺工或新興多元產業;且也未依專法逐年調薪,多半停留於基本薪資,造成建教生於實習合作職場留場率低,需要持續關注與改革。
田秋堇委員對於因爲家庭經濟,而不得已成爲童工的現象感到心疼,並表示這些小孩,更應該被善待。她同時提到建教班招收僑生,讓臺灣在東南亞國家受到很大的肯定與向心力。
葉大華委員最後表示,正如同與會團體提到,政府目前在保障兒少基本勞動權益上只有消極作爲,對於如何排除其就業障礙、促進就業機會等積極性就業措施缺乏整合及專責機制,這個目標需要與政府部門進行協作討論,以及產業等各方面的溝通協調,將來人權會也會建立溝通平臺,持續與相關部門進行協作與對話,促其積極透過徹底研究掌握現況改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