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簽署首份教師團體協約 強化教師勞動權益
2024年11月12日苗栗縣/苗栗縣學校工會與苑裡高中、照南國中、竹南國小三校簽訂縣內首份教師團體協約,象徵雙方協商成果及縣府對教師勞資權益的重視。(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4年11月12日苗栗縣/苗栗縣學校工會團體協約簽訂儀式。(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於12日在縣府第一辦公大樓A201室舉行了見證儀式,標誌着苗栗縣首份「教師團體協約」的簽訂。此協約由苗栗縣學校工會與苑裡高中、照南國中、竹南國小三所學校共同簽署,象徵雙方協商成果及縣府對教師勞資權益的重視。苗栗縣長鍾東錦出席並見證此重要時刻,他表示,這份協約的簽署不僅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更顯示了縣府對公部門勞資權益的高度重視。
自2011年實施勞動三法以來,全國19個縣市成立教師工會。2015年,宜蘭縣教師工會率先推出全國首份教師團體協約,成爲其他縣市借鑑對象。今年4月起,苗栗縣學校工會與三所學校協商,經半年討論,於8月達成20條協約草案,9月獲縣府覈准,爲保障教師勞動權益邁出一步。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苗栗縣學校工會成立不到四年,即與三所學校簽訂協約,顯示工會推動教師權益獲得社會認可。依《團體協約法》,工會會員達校內教師半數以上,即可與學校協商。此次竹南國小、照南國中、苑裡高中經民主協商達成共識,協約涵蓋教學自主權、改善工作環境、代收會員費等,期望建立教師、學校、學生三贏局面。
苗栗縣學校工會理事長郭彥成指出,目前工會會員遍佈縣內近20所學校。未來將推動更多學校協商簽約,保障教師權益,鼓勵更多教師加入工會,共同提升工作價值與權益。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老師們作育英才、爲教育奉獻、付出青春,非常辛苦,教師工會提出來的意見,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縣府也有責任配合和協助,老師們可以多利用工會發言、向縣府傳達訊息,讓苗栗的教育往前邁進,相信也是學生、家長和縣民共同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