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中秋節偷吃懷孕 綠帽夫誤認「自己的種」協助流產

小美向小偉坦承,曾於中秋節連假期間與被告發生性行爲並懷孕,後經人工流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小偉(化名)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男子阿中(化名)與他的老婆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並導致小美懷孕流產,因此提告侵害配偶權所造成的損害。經法院審理,裁定阿中應支付小偉30萬元賠償金。可上訴。

案件起因於小偉與小美自103年結婚,婚後生活和諧。然而,112年10月,小美向小偉坦承,曾於中秋節連假期間與被告發生性行爲並懷孕,後經人工流產。進一步,原告得知小美於亦曾因與被告發生性行爲而懷孕,小偉當時誤認爲是自己之胎兒並協助進行流產。小偉對此無法忍受,最終於112年11月14日與小美協議離婚,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法院經過審查,確認小偉所述事實,包括小美的證詞及LINE對話紀錄,屬實。被告在得知小美已婚的情況下仍與其發生性行爲,已構成對小偉配偶權的重大侵害,認定被告應負賠償責任。

法院審酌,阿中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考量小偉的身分地位及案件情節,要求的120萬元賠償,法院認爲金額過高,裁定被告需賠償小偉30萬元精神慰撫金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