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帶小三到摩鐵牀戰 瞎辯:肚痛「上廁所」 法官神反問栽了

人夫帶小三到摩鐵牀戰 ,瞎辯:肚痛「上廁所」,法官神反問讓他無言。(達志影像)

一名人夫從2021年,被妻子連續兩度抓包,帶小三上汽車旅館嘿咻。但丈夫與小三出庭時,均辯稱是因爲兩人用餐後,男方都突然「肚子不適」,男方纔自己前往汽車旅館內上廁所。未料法官卻認爲,如果真的肚子不適,依常理應該找免費的加油站、速食店或公廁,何須執意要去付費的汽車旅館?因此不採信2人說詞,一審判決2人賠償20萬元,經上訴後遭到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正宮向法院提告表示,丈夫與小三於110年10月22日一同到餐廳用餐、牽手且舉止親密,隨後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又在同年11月5日一起牽手用餐完後,再度前往汽車旅館內發生性關係。氣得提告丈夫及小三賠償100萬元。

但是丈夫卻辯稱,2人於110年10月22日僅系聚會用餐,因他用餐後肚子不適,才自行開車前往汽車旅館上廁所,女方並未同往。110年11月5日2人也只是聚會用餐,又因用餐後肚子不適,也是自行開車前往汽車旅館上廁所與休息。

但是法官調查後認爲,按常理,若確有肚子不適情形,應可以另尋附近可供無償使用之加油站、速食餐飲店或其他公共場所附設廁所,無須特意擇取易遭他人非議、更須另行付費之汽車旅館,且觀看照片,丈夫於用餐前、後,神色自若,身形、步履未見有何身體不適之異常舉措,因此不予採信證詞。判決丈夫與小三須連帶賠償20萬元。經上訴後遭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