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3年摩鐵開房16次」每次激戰不同人!自首想求老婆原諒 她甩頭不理
▲苗栗一名胡姓男子3年間揹着老婆上摩鐵共開了16次房間。(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苗栗一名已爲人夫的胡姓男子2016年至2018年間不時會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三年下來前後一共16次,每次都跟不同女性發生關係。張姓妻子發現老公後在外偷吃後,氣得提出告訴。對此,法官依妨害婚姻判處胡男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胡男在2016年至2018年間,前後一共16次在臺中地區的汽車旅館與多名不詳女子發生關係,接著於2018年3月時親口向妻子坦承在外偷吃,想與妻和解並求得原諒,但妻子得知後精神痛苦不堪,認爲先生的行爲已破壞家庭和諧及穩定,憤而對丈夫提起告訴。
對此,法官表示,胡男在偷吃的時間上都有一定間隔,16次的對象也非固定之人,難以確認男女間有過度密切的情形,只能說每次偷吃都是爲了滿足生理慾望而爲,雖在時間差距上可以分開討論,但在刑法評價上,因各具獨立性,每次行爲皆可獨立成罪。最終,胡男被判通姦共16罪,個處有期徒刑2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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