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42處不義遺址 不只行政院 臺北橋也入列

228事件發生地點天馬茶房。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明定不義遺址保存目的、審定程序,同時明定豎立歷史標誌、數位虛擬重建等多元活化保存模式,盼促使社會大衆共同反省威權統治時期政府侵害人權事件。

不義遺址定義爲「威權統治時期,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促轉會曾說明,辨識不義遺址須具備三項必要條件,包括時序爲威權統治時期(民國34年8月15日起至81年11月6日止);覈實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真實性;以及確認發生地之空間資訊。

促轉會公佈第一批25處不義遺址,反映228事件與發生地的歷史,包括統治者於市街攻擊民衆的發生地,如臺北原天馬茶房、新竹原旭橋、原臺北郵局前等。

民國36年2月27日晚間,天馬茶房前曾發生警察執行查緝私煙過程,因過當且施暴,造成民衆傷亡,「緝煙事件」影響擴及全臺,被視爲228事件導火線。天馬茶房位於今臺北市南京西路,原建物已拆除改建。

當時在臺北橋曾發生民衆遭軍方攻擊而死傷之情事,有民衆遭軍方嚴刑拷打,手腳反綁、刺傷後自橋上推落淡水河,因此如今車水馬龍的臺北橋,雖橋墩和橋面早已改建,但仍被列爲不義遺址。

現今的行政院也被列爲不義遺址,其前身爲原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228事件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入口處曾發生公署衛士對羣衆掃射的情事,進一步激化社會不滿,導致事件擴大。

促轉會審定第二批白色恐怖不義遺址共有17處,以白色恐怖侵害人權事件的場所爲主。包括臺北市馬場町刑場、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看守所、原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新店安坑)、景美看守所等。

在民國51年以前,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爲全臺唯一的軍事監獄,關押軍事已決犯及依軍法受審判的政治犯,如陳英泰、雷震、蘇東啓、黃信介等。現址改爲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景美看守所原名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此處關押各種政治案件當事人,不少反抗威權統治的民主運動均在此審判,如美麗島事,隔年即於此舉行「軍法大審」。

據多位當事人口述記錄,該處拘禁空間擁擠,且爲取得當事人自白,有透過錄音、錄影設備監視被拘禁人,或不分書夜訊問、刑求、逼供情形。此處現爲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

馬場町刑場爲民國30年代末期至40年代初期,槍決政治案件當事人的主要刑場,是對政治案件當事人執行槍決的場所。此處後被登錄爲臺北市史蹟,現爲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轄管的河濱公園,公園中設有紀念土丘,並設碑紀念過去侵害人權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