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避稅 財政部建議補貼優於減稅

財政部觀察,許多東南亞國家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扶植產業已經漸漸朝向不給予租稅優惠,直接現金補助;臺灣也應朝這個方向推動。

依財政部規畫,臺灣接軌全球最低稅負分短中長期規畫,短期內將基本稅額徵收率提高最高15%,中期規畫導入符合國際標準的合格當地補充稅制;長期則是視各國實施情況導入全球最低稅負制。

財政部表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最低稅負制的第二支柱爲合併營收達7.5億歐元(約新臺幣250億元),跨國企業集團於成員所在各租稅管轄區的實質稅率應達15%。

會計師表示,如果臺灣不接軌第二支柱,會面臨2個難題,首先是母公司所在地在臺灣,若在越南有設廠,因爲越南若是優惠稅制免課稅,賺100元的話臺灣就有優先課稅權,可以先課15元,但若臺灣沒有相關法規,或者實質稅率不夠只能課到12元,那麼第二層即爲其他國家子公司,如美國、歐洲等有推動第二支柱者,就可以依據員工人數、有形資產等比重課徵補充稅,等於臺灣把課稅權拱手讓人。

其次,就是像是跨國企業如Apple或者Google在臺灣有設點,臺灣依照OECD規範,立法推動合格的最低稅率,就可以針對這些跨國企業課符合標準的實質稅到15%,避免稅負流回母公司國家,所以臺灣一方面要考慮調高稅率、一方面也要檢討租稅優惠。

如果將基本稅額徵收率一律調高到15%,對鮮少享受租稅優惠的中小企業恐造成負擔。財政部官員解釋,若要針對營收250億元以上公司採差別稅率,最高稅率如在15%以下,還是可依據《基本稅額條例》授權範圍內,送行政院發佈函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