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文體活動及跨省跨境旅遊暫不恢復
日前,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積極有序推進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其中要求全國性文體活動及跨省跨境旅遊等暫不恢復。
《意見》要求,一要壓實地方和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通風消毒、健康監測和出入管理,落實員工個人防護要求,儘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集體活動。
二要常態化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保留髮熱門診和預檢、分診等制度,規範疫情應急處置流程,一旦發生疫情立即啓動應對預案並實行精準管控,公開透明發布疫情信息。
三要分區分級恢復生產秩序。低風險地區要從應急性超常規防控向常態化防控轉變,及時取消與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相適應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企業復工。
四要推動全產業鏈復工復產。及時幫助解決企業用工、資金、原材料供應和重大項目開復工等問題,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帶動上下游特別是配套中小企業復工復產。
五要推動服務業復工復市。低風險地區由經營者自主決定復工復市時間,通過預約、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員密度。全國性文體活動及跨省跨境旅遊等暫不恢復。完善物流快遞業相關防控措施,允許快遞人員進入社區(村)配送。
六要做好客運恢復和返崗服務。低風險地區之間的人員流動(入境人員除外),不得再設置障礙。
七要加強交通秩序保障。做好離鄂離漢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後交通秩序保障,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恢復進出湖北省和武漢市的道路、水路、航空、鐵路旅客運輸。嚴格入境人員車輛管理,統籌做好外防輸入和暢通國際物流通道工作。
此外,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日前印發《全國不同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提出低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要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對來自高風險、中風險地區及境外的人員做好健康管理;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如體溫檢測正常即可上崗,不得再設置障礙,不得再實施上崗前隔離。
《指南》還要求,高風險和中風險地區要在落實低風險地區企事業單位防控措施基礎上,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和出入登記管理,落實工作場所防控措施,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要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妥善處置異常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