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裁判?鐵道局「吹哨者」系統 建置10個月僅通報3件

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左)及鐵道局營運監理組組長徐榮崇說明「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建置情況(簡立欣攝)

目前包括運安會、民航局都會建置內部「安全自願報告系統」,讓內部人員以具名方式通報有安全疑慮的狀況,鐵道局今年元旦起也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鐵道局今(24)日表示,前9個月通報件數都是掛零,但是10月中旬之後收到3件;不過究竟是哪些鐵道單位、何種安全疑慮狀況?若是鐵道局自建工程的安全疑慮又如何處理?是否要通報上級?對此鐵道局僅表示「一定會查」;但未明確迴應「自己查自己是不是球員兼裁判」等問題。

運安會從2019年8月1日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製爲「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亦同步規劃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民航局則有「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去年《鐵路法》新增第56-6條「鐵路機構應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並報鐵道局備查」,鐵道局依規定從今年元旦起於官網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供鐵路營運機構從業人員「自願、保密」的管道,以通報工作中所發現不安全或有安全疑慮的狀況通報。

鐵道局營運監理組組長徐榮崇表示,「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用對象包括臺鐵、高鐵、糖鐵與林鐵等4家營運機構的駕駛、行控、乘務、站務、維修等從業人員,皆可透過該通報系統提出車務、站務、行控調度、軌道、電力、號誌、車輛、通訊、土建設施、工時、職業安全等不安全事項。鐵道局將對通報者的身分保密,以鼓勵吹哨者勇於舉報組織內隱匿危害事項或便宜行事的樣態,但不以處分或究責爲目的。

該系統今年元旦啓用,鐵道局表示到10月之前通報件數都掛零,但是10月中旬之後收到3件。至於是哪個單位?是哪種不安全樣態?是同1個人報3個案子還是3人分別報不同案子?目前處置情況如何?鐵道局皆未回答,副局長呂新喜僅說「目前正在查明當中」,由於不以處分或是究責爲目的,因此雖會查處、看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但不會揭露是哪個機構。

被問到如果是鐵道局執行的工程被通報,又該如何?呂新喜說,鐵道局當然還是會自己去查是否真的有這樣的問題;但未明確迴應媒體再追問「自己查自己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若鐵道局執行的工程被通報,會向鐵道局的督導單位路政道安司報告嗎」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