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不響?鐵道局「吹哨人」系統上線10個月 纔打破鴨蛋接獲3件
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左)、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右)。記者周彥妤/攝影
因應《鐵路法》去年修法明文,交通部鐵道局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針對臺鐵、高鐵、林鐵及糖鐵4大鐵路從業人員,提供「具名」通報管道,表示鼓勵吹哨者勇敢舉報組織內隱匿危害事項,不以處分或究責爲目的,並對通報身分及資料予以保密。不過,鐵道局營運監理組長徐榮崇指出,今年1月起,「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上線,期間通報件數都掛零,直到10月中旬才陸續收到3件,目前正在調查中。
徐榮崇強調,系統設置初衷是除了防範未然,也盼將工作中所發現不安全,或有安全疑慮狀況通報鐵道局,及早發掘潛伏在鐵路系統之危害因子,並督促營運機構適時採取必要矯正措施,避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徐榮崇說,臺鐵、高鐵、林鐵及糖鐵4大鐵路從業人員,皆可透過通報系統提出自願報告,案件類別可選擇車務、站務、行控調度、軌道、電力、號誌、車輛、通訊、土建設施、工時、職業安全或其他,鐵道局必會保密通報者身分及資料。
他指出,鐵道局接獲報告後,將依案情需要與通報者聯繫,確認釐清,並請所涉營運機構針對報告內容,提出說明或改善措施。如報告內容經鐵道局查證,確已違反《鐵路法》相關規定,鐵道局基於鐵路監督管理職責,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罰鍰,督促營運機構加強各項營運及檢修作業。
對於爲何系統上線後,案件一度掛零,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說,推估目前陳情管道多元,包括可透過內部信箱等。至於若有從業人員舉報的事項來自鐵道局內部,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他則說接獲後,一定會立即改進,也會呈報交通部。
根據《鐵路法》第56-6條規範,交通部鐵道局應建置鐵路安全報告系統提供鐵路從業人員提報,其建置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爲目的,且對報告者身分及資料來源保密,以避免重大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