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育嬰假帶小孩...老公十指緊扣女下屬爽過夜 她崩潰還被罵無理取鬧
▲人夫趁着妻子請育嬰假帶小孩大搞外遇。(圖/取自pakutaso)
臺北市一名梁姓男子2016年趁妻子請育嬰假期間,與鍾姓女下屬大搞婚外情,頻頻晚歸甚至乾脆在外過夜,還與鍾女多次親密出遊,更腳穿情侶鞋,濃情密意。樑妻見到丈夫手機LINE背景是鍾女照片後,才驚覺不對勁,發現丈夫外遇,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臺北地方法院判鍾女應賠償2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樑妻指控,2011年底與丈夫結婚,2人也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沒想到丈夫卻趁着2016年7月她生下孩子請育嬰假到姊姊家居住的時候,用工作繁忙的藉口冷落她,還時常晚歸或在外過夜。2018年2月間,樑妻發現丈夫竟然用鍾女的照片當作LINE的底圖背景,並發現2人還穿着同款新鞋,讓她忍不住多次詢問丈夫,是不是在外有了其他女人,丈夫還認爲她在無理取鬧,藉詞不提。
樑妻表示,丈夫2018年4月底先是趁着她帶小孩回孃家之際,與鍾女到中部過夜旅遊,2人還搭肩、擁抱、十指緊扣,5月又帶着自己與孩子一同和鍾女出遊,同年9月丈夫才坦承已經背叛婚姻與家庭,夫妻倆協議離婚。
因爲3人都在同一間公司工作,樑妻不想與鍾女碰面,工作只好改爲兼職,而鍾女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讓她身心煎熬,精神痛苦不堪,必須求助醫療支持,她決定向鍾女求償70萬元。
法院審理時,鍾女不否認介入樑妻的婚姻,但她指出,樑妻懷孕生產後,就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約2年,所以換工作難以認定是因爲自己的行爲,又加上她早就封鎖了樑妻的連絡資訊,不是故意不迴應,也有誠意要向樑妻道歉。
臺北地方法院審酌後,判鍾女應賠償樑妻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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