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一養豬場遭檢舉喂廚餘 農業局漏夜稽查未發現違法

清水有養豬場業者改用豆渣餵豬,被誤認爲是廚餘。(農業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清水有養豬場業者改用豆渣餵豬,被誤認爲是廚餘。(農業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農委會自9月1日至30日禁止養豬戶使用廚餘餵豬,以防杜非洲豬瘟,有民衆檢舉臺中清水一處養豬場違法使用廚餘飼養豬隻。臺中市農業局獲報昨漏夜稽查,發現業者已改用豆渣飼養,因仍依合約到餐廳收廚餘掩埋,而引發附近居民誤會,並非違法。

民衆向媒體投訴,臺中市清水區高美路一處養豬場,爲了節省飼料成本,每天清晨5、6點及晚上8點皆煮食廚餘,造成嚴重空污。農業局接獲通報昨晚8點漏夜前往養豬場稽查,並未發現廚餘,業者已改用豆渣飼養豬隻。

農業局表示,因業者與餐廳業者訂有契約,加上農委會提供運費補助,因此,9月起仍每天依約到餐廳收取廚餘,並將廚餘載送到沙鹿掩埋場掩埋,因沙鹿掩埋場沒有清洗設備,業者將廚餘桶載回養豬場清洗,並未違規。

業者指出,該養豬場是合格的廚餘登記場,之前採用廚餘餵食豬隻,每天有5輛貨車運送廚餘,每日使用廚餘約12噸,現在扣除清潔隊提供的廚餘,每天仍要將約5噸的廚餘載送至掩埋場,因禁用廚餘養豬,他改用豆渣、玉米等蒸煮餵食豬隻,並未違法。

他強調,自己飼養豬隻高達3000頭,只要感染非洲豬瘟,全部財產就化爲烏有,絕不會違法使用廚餘,因養豬場難免有味道,附近居民一再檢舉,但每次檢測皆符合國家標準,他也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