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養豬場查獲廚餘 將開鍘

新竹縣政府嚴查廚餘養豬,防疫稽查小組到養豬場稽查。(新竹縣政府提供/羅浚濱竹縣傳真)

農委會定1日起禁止廚餘作爲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至30日,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防疫稽查小組積極執行稽查工作,10日在湖口鄉某養豬場內查獲廚餘2桶,但未發現有用廚餘餵食豬隻跡象,將依相關規定對養豬戶裁處罰鍰,持續稽查作業,阻絕非洲豬瘟。

縣府農業處長範萬釗表示,在新北市發現越南私豬品含有非洲豬瘟後,縣長楊文科要求各單位通力合作,全力防範非洲豬瘟入侵,加強督察養豬場,避免廚餘養豬成爲非洲豬瘟的破口。新竹縣271家養豬場,超過200場是用廚餘養豬,比例全國第3,豬隻染疫風險高,必須加強各項防疫措施,禁用廚餘政策實施後,已積極加強稽覈廚餘養豬場,也請縣內養豬戶在禁用廚餘期間,切勿將廚餘載入豬場或使用廚餘。

同時,新竹縣機關學校及餐廳等產生的廚餘,由清運業者照常將廚餘運送至指定地點,再轉運到新竹縣廚餘處理廠,使廚餘清運、處理的影響降到最低。

範萬釗說,在9月廚餘禁用期間,將嚴格執行廚餘禁令,若查獲養豬戶用廚餘養豬,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及《飼料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按次加重處分,希望業者勿以身試法。同時籲請新住民及外籍移工不要網購或私自夾帶母國肉製品來臺,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