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協指樹中生違服儀遭罰開合跳 校方:無體罰

青民協今天指出,新北市樹林高中違反教育部規定,有未遵守服儀學生被罰開合跳累積2000下;校方表示,經查並無學生被罰開合跳2000下情事,學生自提替代方案非體罰,但仍不宜將移除。

樹林高中校長曹永央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校方依規定,同意學生在天冷時將保暖衣物外穿或內穿,對於沒有穿校服、班服或社團服裝,只有穿便服的學生,會先登記、並請寫自省書與告誡。

他說,部分學生不願寫自省書,自願提出建議方案,願意以開合跳體能活動替代,也經校方同意,但並非體罰。至於傳出有學生跳2000下開合跳,經查並無此事。他表示,替代方案雖是學生自主選擇,但仍不宜。校方會移除相關的方案。

教育部於民國109年8月修訂「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條第3款,明定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學生不必再爲應付檢查,把保暖衣物塞進校服外套中。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接受媒體聯訪,指今年10月開始,多名新北市樹林高中學生向協會反映,生輔組長和校安人員在校內嚴格取締外穿保暖衣物,只要被抓到,就會被罰開合跳或寫生輔表。

一名學生更向青民協指證,自己因爲穿保暖衣物,被處罰開合跳累積達2000下。

青民協指出,即便認定服儀違規,依法也只能使用「正向管教措施、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等6項輔導管教措施,並不包括開合跳。監察院、教育部和縣市機關,已有多次糾正、督導學校不能處罰開合跳的紀錄。

青民協認爲,樹林高中「雙重違法」,呼籲新北市府督導改善保暖衣物的規範,並啓動校事會議,調查涉及體罰的教職人員。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對於學校處置措施不符相關規定,學校表示確有疏失並致歉,已立即調整相關處置措施。近期寒流來襲,教育局持續嚴格要求各校,優先維護學生權益與健康,杜絕各類不合宜管理措施。未改善者,將入校訪視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