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案 陳慶男重判25年
爆料慶富獵雷艦案的前執行長簡良鑑遭判6月、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陳偉志尚未棄保潛逃前,曾與父親陳慶男、母親陳盧昭霞一同前往派出所報到。(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慶富造船公司承接海軍「康定專案」獵雷艦承造案,涉嫌詐貸63億餘元,讓聯貸銀行團損失131億餘元。高雄地院27日一審宣判,依詐欺、背信、銀行法、洗錢等罪,判處慶富董事長陳慶男25年、罰金1億500萬元;前執行長簡良鑑6月、可易科罰金;陳慶男之妻陳盧昭霞1年6月;專案經理李維峰無罪;慶富須罰款2億8000萬元,旗下子公司慶洋投資、慶峰水產公司皆無罪。可上訴。
2018年2月12日高雄地檢署依詐欺、背信、僞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訴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等5人。對陳慶男具體求刑30年,併科10億罰金,對陳偉志求刑25年,併科罰金6億;簡良鑑求刑20年,併科罰金3億。
陳偉志去年5月已棄保潛逃,遭高雄地院通緝,調查局更將他公告爲重大經濟逃犯,至今下落不明,父親陳慶男則因繳不出億元保證金羈押至今。
檢調查出,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明知慶富有其他投資資金缺口,且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鉅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竟以虛僞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向臺中銀行、元大銀行鳳山分行、新光銀行北高雄分行、第一銀行高雄分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並先後4次辦理虛僞增資,將慶富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爲40億元。陳慶男及陳偉志更藉此向聯合授信銀行詐取購料週轉金63億餘元。
慶富專案顧問李維峰則是出借個人帳戶,供陳偉志藏匿不法所得,製造資金斷點規避查緝。簡良鑑則於擔任慶富執行長、獵雷艦計劃主持人時,竊取慶富營業秘密文件向媒體爆料,更另覓造船廠繼續以慶富名義承做獵雷艦標案,造成慶富經濟損失。
慶富案起訴當時,海軍獵雷艦招標和撥款,及興達港土地開發案,都因查無不法及政治外力介入,全數簽結。
【慶富承造獵雷艦案大事紀】
2014年10月21日,慶富以352億餘元擊敗臺船,標得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六艘「獵雷艦」標案。
2016年2月4日,慶富爲了籌措資金,與九家金融機構簽約進行聯合貸款205億新臺幣。
2016年5月,簡良鑑向高雄地檢署檢舉慶富不實增資,高雄地檢署介入調查。
2017年10月,慶富爆出財務危機,積欠員工2個月薪資,未繳2個月聯貸利息。銀行團宣佈違約,認列呆帳損失超過120億元。
2017年11月2日,行政院慶富案行政調查報告出爐,發現慶富詐貸近50億元,列出一銀及國防部各五缺失,撤換一銀董座蔡慶年,要求財政部、金管會、國防部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17年11月13日,爆發陳偉志找高雄市時任海洋局長王端仁協調取得興達港用地的秘密錄音,更爆出陳偉志進總統府關說疑雲。
2017年8月10日,陳慶男、陳偉志父子坦承涉案,檢方依違反銀行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僞造文書等罪嫌,諭令陳慶男、陳偉志各以800、500萬元交保,陳盧昭霞、李維峰也各以10萬元、50萬元交保。
2018年2月12日,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正式起訴。
2018年5月6日,陳偉志棄保潛逃,6月5日檢調正式發佈通緝,並羈押陳慶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