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喬地案 黃紹庭要求將陳菊移送監院
國民黨高雄巿議員黃紹庭16日質詢要求將陳菊移送監察院調查。(曹明正攝)
民進黨高雄巿議員簡煥宗16日質詢回批國民黨不斷抹黑扭曲陳菊。(曹明正攝)
前高巿府海洋局長王端仁因慶富喬地案,上月遭公懲會判決申誡,市議員黃紹庭16日總質詢,認爲王端仁喬地錄音檔中多次提及的「長官」,就是現在被提名爲監察院長的前巿長陳菊,要求代理巿長楊明州將陳移送監院調查。
楊明州迴應,王端仁是因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未依規定作成書面紀錄,而遭懲戒。菊系巿議員簡煥宗稍後質詢也回批,國民黨不斷抹黑扭曲陳菊,如果有膽就放棄言論免責權,但他也提醒,已經有3人向陳菊公開道歉過。
黃紹庭指出,前海洋局長賴瑞隆曾在2014年,到廈門力邀「唐榮遊艇集團」回臺投資興達港,但本來可望召開的初審會,高巿府卻莫名奇妙的兩度擋下,甚至在政策需求評估會議上,地主漁業署也都同意讓廠商補件辦理。
他指出,當時慶富若未能在2017年6月前取得造船土地,將因爲違反與海軍簽訂的獵雷艦採購合約,不僅會每日計算罰款,最嚴重還可解約,不過經過王端仁一喬,慶富順利在2017年5月底,與漁業署簽訂土地租賃契約。
黃紹庭認爲,王端仁喬地,讓慶富免於遭受罰款與解約,當然涉及龐大利益,且王端仁在錄音檔中,多次提及府內「長官」,當時巿長陳菊在駁回唐榮申請案的公文上蓋了章,且王端仁是由陳菊任命,陳菊當然有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