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她裸照又恐嚇要5萬 軍人隱匿未報下場慘了

一名軍人因竊取女性友人私密照並恐嚇要5萬遭提告,事情爆發後遭服務單位記兩大過處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軍人小帥(化名)在前年9月邀約女性友人小美(化名)出遊時,趁機竊取小美手機內私密照,再用匿名訊息恐嚇小美,要求她支付5萬元金額給大壯(化名),否則就要外流私密照,心生恐懼的小美決定報案提告,新竹地檢署依恐嚇取財罪嫌提起公訴,小帥同時遭到工作單位記過處分,不服懲戒的小帥提起訴願,但仍遭國防部訴願審議會駁回。

小帥在前年與小美出遊時,趁着趁着小美在車上熟睡之際,竟偷偷用密碼解鎖打開小美手機,用無線傳輸功能將小美裸露上半身的私密照片及影片傳到自己手機內,事後匿名私訊小美說:「身材超棒小美女走到哪就想跟到哪」、「你覺得怎樣處理比較好」、「想不到嗎」、「錢好處理啊」、「不要一個人獨處,我正在躲起來觀察你」等語。

小帥基於恐嚇取財之犯意,要求小美先匯5萬元到不知情的大壯戶頭,小美因擔心影像外流,心生畏懼,便同意匯款,爲求保險起見,小美先匯了300元測試。收到不明匯款的大壯發覺有異,與小美確認匯款原因後,事情才曝光,小美也決定報案提告。

小帥恐嚇取財行爲未遂遭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在無故輸入他人密碼入侵他人電腦罪嫌,由於小美當庭具狀撤回告訴,在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法院諭知不受理。

小帥因隱匿所犯行爲,服務單位直到1年後收到新竹地院刑事庭傳票後,才獲悉小帥犯行,並給予2大過處分。但小帥認爲處分不符比例原則,提起訴願,經國防部訴願審議會審議後,認爲小帥犯後態度不佳、隱匿未報,嚴重斲傷軍事紀律,駁回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