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萬元捷安特腳踏車 竊嫌故佈疑陣難逃新化警法眼
▲嘉義鄭姓男子,涉嫌在臺南新化竊取劉姓女子價值萬元捷安特腳踏車,被警方循線查獲。(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劉女於臉書新化人大集合臉書反應,其停放於新化區中山路教會旁,價值約新臺幣1萬元之捷安特腳踏車遭竊,經員警抽絲剝繭後鎖定鄭姓竊嫌涉嫌重大,通知鄭嫌到案說明,警方出具蒐證影像證據,讓鄭嫌百口莫辯坦承犯案,漂亮偵竊案。
警方表示,11月20日上午6時許,員警網路巡邏時發現被害人劉女臉書留言自行車遭竊,馬上搜尋並聯絡到劉女至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並即啓動偵辦,惟過程涉嫌人42歲鄭男居住地系嘉義,犯案前已多次勘查行竊地形,其所使用犯案載運的小自客貨,亦蓄意規避監視器攝影角度,利用國小旁籃球場死角停放預謀犯案,且現場地處偏僻死角無監視器,行竊過程鄭嫌故意製造多處斷點,時而走路、時而開車繞路,設置多處斷點,範圍遍及半個新化市區,圖規避不爲警方查獲。
案經新化派出所劉、林2員歷時近20日調閱30餘處,公、民設監視器逐一交叉比對過濾車輛,以車追人,終比對發現該部犯案小自客貨駕駛人鄭嫌涉嫌犯案,即於12月10日上午11時許通知鄭嫌到案,經出具相關影像事證後,鄭嫌對其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新化警分局長歐祖明呼籲:民衆如有財物遭竊,第一時間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如果先至臉書等社羣留言請求網友幫忙,將造成警方無法立即發動偵查權,相關犯罪跡證恐會隨時間被湮滅消失,不利證據保全及後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