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擄三芝護校女學生劫財未遂 假釋男再度吃官司
簡男12日毆打強擄女學生取財未遂,今被淡水警方逮捕到案。(譚宇哲攝)
簡男12日於三芝區宋厝橋強擄女學生。(譚宇哲翻攝)
新北市18歲林姓女學生12日中午在三芝區租屋處附近遭40歲簡姓男子持球棒強押上車,載至山區毆打意圖劫財,最後載至基隆八堵國小後丟包,淡水警分局今天上午10時許在新莊區復興路逮捕簡男,訊後將朝強盜未遂、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偵辦。
警方調查,簡男14年前因強盜、竊盜案件遭逮,被警方圍捕時還持刀將警員砍成重傷並試圖奪槍,最後判刑18年,去年纔剛假釋出獄,簡男出獄後在石門區擔任臨時工,但因患有嚴重心臟疾病無法長時間工作,收入有限。
簡男近日有感手頭吃緊,12日中午12時許開車上班途中,在三芝區馬偕護校附近發現落單的林姓女學生,臨時起意持球棒上前強押女學生上車,載至山區毆打,逼問女學生提款卡密碼,導致女學生頭部、背部與左腳多處挫傷。
過程中,簡男女友電話通知簡男被警方盯上,簡男唯恐再蹲苦牢,心急下遂在當天下午2時許將女學生載到基隆八堵國小丟包,隨即開車逃回三重住處,歷經2小時驚魂的的女學生則忍痛獨自搭車返回學校,在教官陪同下向淡水警方報案。
簡男深怕犯案車輛被警方追查,先將車輛棄置在三重正義國小地下停車場,隨即搭計程車投宿萬華友人家,3天后再次搭計程車前往林口某工寮投宿,今天再借車前往新莊投靠友人。
警方表示,經連日追查掌握簡男行蹤,今天上午10時50分許在新莊復興路路邊停車格將簡男逮捕到案,簡男到案後供稱是因缺錢花用才臨時起意犯案,接獲女友通知被警方盯上,纔會趕緊將女學生丟包後逃逸,訊後將依強盜未遂、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