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金門「垃圾危機 」! 9月3日起進場大檢查

位於美麗海灣旁的金門新塘轉運站,一度累積千餘噸垃圾。(董姓民衆提供)

縣環保局敲定自9月3日起收運後的垃圾先進行2次分類,始得進入新塘轉運站。(金門縣環保局提供)

金門每日生活垃圾約37公噸,6月間累積千餘公噸無處可去,目前暫時代燒的臺灣縣市說了「亮話」,強調一旦發現混雜不可燃或有害廢棄物,即行「退運」垃圾。縣環保局決定自本月3日起,全面落實軍民垃圾進場檢查,拒不改善者10月1日起,開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

金門年產約1萬5000噸生活垃圾,2010年底起海運轉高雄市焚化處理,迄今年6月高市以金門縣無法回收底渣,未能建立互惠機制,禁止金門縣垃圾進場,新塘轉運場累積千餘公噸,一度面臨無處可去危機,後來在中央出面協調下,臺灣4縣市同意在10月底前協助代燒。

但臺灣縣市焚化廠也訂定進場管制標準,要求不可將有害垃圾、不可燃廢棄物、不適燃廢棄物、公告應回收物及電池等含金屬製品電器物質進廠焚化,一旦發現即退運垃圾。

金門縣環保局與各鄉鎮公所研議對策,敲定自9月3日起收運後的垃圾應先進行2次分類,始得進入新塘轉運站。另機關學校部隊事業自行載運進場者,若檢查發現夾雜可回收物質5個以上(含廚餘)即應現場完成分類,否則將原車退回分類後再進場。

該局指出,垃圾減量包括使用透明垃圾袋(回收袋)將自公部門做起,10月1日起針對機關、學校的垃圾將不定時進行稽查作業,並特別查察使用黑色垃圾袋。如垃圾包中夾雜資源回收物或廚餘將開立勸導單,未改善者拒絕收運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並於縣府會議中提報檢討。

縣環保局強調,縣內衛生掩埋場已相繼飽合,而轉運至臺灣焚化,每公噸處理費用5000餘元,若加上焚化底渣處理,可能超過7000餘元,全年需耗費鉅額費用,期待鄉親做好垃圾減量和分類,以共度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