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不爭氣只生賠錢貨 恐嚇情勒幫還債!3女聯手不養爛賭父
母親被嗆不爭氣只生賠錢貨,還恐嚇情勒幫還債,3名女兒聯手不養爛賭父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3姊妹指控父親阿國(化名),從出生迄今都沒穩定工作,卻嗜賭如命,薪水全拿去賭,不夠就騙她們母親及親友的錢,也爲躲賭債鮮少在家,甚至有陌生人上門討債,讓她們十分害怕,父親還經常家暴,嗆他們母親:「肚子不爭氣只生女生」、「生女兒賠錢貨」。現在父親年紀大了,她們不再隱忍,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3姊妹指控,父親當年因未清償賭債,導致家中不時有不明人士索討賭債,債權人更向法院請求核發支付命令,讓她們自小便十分恐懼害怕,倘若有人敲家門,就擔心是否有生命危險,母親爲了保護她們,只好不斷搬家。
3姊妹指控訴,父親鮮少在家,但在家就時常在她們面前辱罵母親,「肚子不爭氣只生女生」、「生女兒賠錢貨」、「女兒送給別人養就好」,讓她們自小身心恐慌,隨時有被父親拋棄、辱罵的恐懼,更曾被毆打或是持刀威脅。
父親還將家庭成員的聯絡方式提供給討債人士,導致家中時常被騷擾,讓她們童年心生不寧,父親對她們有故意虐待、重大侮辱的不法侵害,當年也因此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2006年父母親離婚後,父親時仍常對她們及母親,反覆恐嚇或是情勒言詞,要他們幫忙清償所積欠的債務。
阿國則坦承,從結婚到離婚共約20年,知道未盡到爲人夫及人父之責,有很多不好習慣,他愛賭又對家庭疏於照顧,長年都不在家,都靠女兒們的母親支撐家庭,對她們感到不好意思,沒有權利要求扶養,同意免除對他的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阿國不僅長期賭博積欠賭債還家暴,堪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的3名女兒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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