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不敢判死!」爆頭殺妻後抄經 夫無濫殺、可教化無期定讞
▲施男當時到汐止寵物店內,行刑式開槍殺死潛姓前妻後持槍逃逸。(圖/本報資料照)
45歲男子施信誠2016年3月北上到汐止寵物美容店,以行刑式槍殺妻子,甚至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 一審開庭時拿手抄佛經懺悔,又嗆死者妹妹,到二審仍維持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26日判決出爐,認爲他並沒有濫殺或對在場目擊者施暴,人性尚未完全泯滅,而且他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施信誠當時和潛姓前妻在打離婚官司,潛女爲了躲避他騷擾,到汐止的寵物店工作,沒想到他竟然在2016年3月10日中午闖進店內,並朝人的額頭開槍,前妻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他事後南下躲了5天后,由家人陪同投案,原本哭着道歉,被依殺人罪起訴,到了羈押庭上,卻又突然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一旁的律師聽到連忙制止,要他別再亂講話。
士林地院今年(2017)1月開庭時,他卻大改之前的態度,拿出自己在監所的手抄佛經,請審判長轉交,要燒給前妻,再念律師準備的文稿「請判我死刑。」但要離開時又突然嗆告訴代理人,「她(死者妹妹)如果敢來出庭,有機會我一定打死她!」律師聽到趕緊安撫。 讓死者妹妹痛批,「施很會演戲。」
法官認爲,他因爲吃醋殺人,無端殺人者有一線之隔,因此判處無期。全案上訴高院後,高院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施信誠認爲判太重,檢方則認爲判太輕,應該判處死刑,都提出上訴。最高院9月召開延押庭,施信誠在庭上向法官說,「還是覺得判太重了。」
最高法院26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爲,施姓男子手段兇殘、對妻子施暴,影響社會治安,但犯後態度改變,不像一審時情緒激動,爲死者抄經文、立牌位等行爲,雖無減他兇殘殺人的惡性,但是考量他的殺人動機是和前妻的感情因素,和無端恣意剝奪他人生命不同,當時雖然在現場舉槍,但並沒有對目擊者施暴恐嚇或是濫殺。
法官因此認爲,施姓男子人性尚未泯滅,惡性沒有達到與是永久隔絕的程度,因此量處無期徒刑,在監獄中長期隔離教化,而對於檢察官上訴指稱計劃殺人、態度惡劣等要求死刑,認爲沒有理由,上訴予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