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上次躲衣櫃這次又跟車 正妹嚇哭:我很怕!

黃男曾躲前女友衣櫃騷擾,日前又在機場跟縱前女友。圖爲黃姓女子8月受訪時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黃姓女子跟男友分手後卻一直被對方騷擾,9日她從美國回返臺,朋友開車去機場接他,又被前男友一路跟蹤,怎麼也甩不掉,最後朋友把車開到派出所才脫身。黃女很擔心遇到「恐怖情人」,向警方申請保護令,但礙於2人沒有同居關係、前男友也沒打過她,因此無法申請。

「而且如果我那天沒有朋友跟我一起的話,說不定已經死了,所以想到新聞覺得害怕,我很怕!」一頭金色長髮、有雙大眼睛,28歲的黃姓正妹哭紅雙眼,因爲她擔心前男友是所謂的恐怖情人。

今年8月,黃姓前男友不甘分手,曾潛入黃女住處、躲在衣櫃裡,幸好黃女養的貓機警,讓黃男行跡曝光,當下黃女就報案提告,隨後出國散心,沒想到9日回國後又被前男友盯上。

「我朋友就說有一輛車一直跟着我們,然後想要企圖擺脫他(黃男)3、4次,但他都一直跟着我們,直到我們到信義分局停下來他纔開走。我覺得如果一個人會躲在人家衣櫃,就連你沒有告訴他你有回來,他都可以去機場跟蹤你,這種(個性)太執着。」

黃女自己連班機幾點落地都不知道,前男友卻能掌握,開着黑色LEXUS休旅車一路跟蹤,讓她心生恐懼,昨晚到派出所申請保護令,但因資格不符被拒絕。「因爲我們並沒有同居的事實,所以不符合申請保護令的法規。」

依照規定,向警方申請保護令必須要曾同居過、或曾被毆打過的紀錄,黃女兩項都沒有,警方只能多加巡邏保護。不過,黃女因爲壓力太大,怕前男友抓狂變成恐怖情人,做出無法彌補的傷害,已經決定搬到國外生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