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離婚退保!涉貪前議員林穎孟籌100萬「換保」 啜泣離開法院
時代力量黨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中)被控詐領助理費26萬元涉貪,俱保人日前聲請退保,臺北地院今天傳喚林女,要求晚間10時前補足保證金,晚間9時,林穎孟的妹妹林襄瑀籌到100萬元現金,前往臺北地院辦理交保手續,林穎孟免卻牢獄之災,她眼眶泛紅在家人與律師的陪伴下搭車離開。記者許正宏/攝影
時代力量黨前臺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助理費26萬元涉貪,林女偵查中以100萬元交保,辦保人爲銀行「少東」;「少東」上月與林女離婚聲請退保,臺北地院今天傳喚林女,要求晚間10時前補足保證金,林穎孟近11時辦保離開法院。
林穎孟開庭時,一度表示沒錢辦保,今晚9時,妹妹林襄瑀籌到100萬元現金,以2個紙袋包裹前往法院幫忙辦理交保,籌款的時間比法官給的期限要快,林穎孟在手續完備離開法院之前,忍不啜泣,步出法院時,未置一詞。
法官今天下午開庭傳喚林穎孟、同案共犯即林女前男友葉曜彰進行準備程序,審問完葉曜彰後,請林穎孟單獨留下。
法官向林穎孟表示,先前的具保人已聲請辦退保獲准允,要求林女提出同樣100萬元保證金,以防因重罪而逃亡,法官還命林女今天晚間10時前籌足款項,要暫時將她留置在法院拘留室。
林穎孟告訴法官,自己沒有犯罪,沒有交保必要,她名下有房產,是家人買的,目前還有300萬元的貸款;林女的律師說,林女現在無固定收入,盼以其他方式替代。不過,林女如屆時無法籌錢,很可能要面對羈押的風險。
檢調2022年3月22日兵分6路搜索、約談林穎孟,檢方2022年3月23日凌晨依貪污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諭令以100萬元交保,林女當天覓保8小時,由某銀行「少東」協助籌足保金。
關於被控貪污,林穎孟曾否認詐領助理費,辯所聘的助理都是在做組織工作,有交付工作成果,薪水則是他們應得的。
依檢方起訴,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聘葉曜彰爲公費助理,2020年3月1日葉成立米達克星球公司自任負責人,聘郭女爲公司的設計師,而林穎孟爲保留葉的議員助理費用,同意將郭女充任議會公費助理,涉嫌貪污26萬元。
林穎孟(中)今天晚間在妹妹林襄瑀(右)陪同下離開臺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