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怕熱「躲斑馬線旁樹蔭」等紅燈 後方警電腦一查6000元飛了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陳姓男子今年6月20日上午10時許騎車外出,行經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與健康路口時,因爲天氣太熱,騎到斑馬線旁的樹蔭底下停等紅燈結果被張姓警員攔查,比對資料還被抓包駕照早已吊銷,因此吃上一張6000元的罰單。他不滿挨罰並向臺北地院提告,但在本月初被法官裁定駁回,沒能成功「守住」錢包

事發路口。(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陳男在判決書中主張,當日因爲天氣炎熱,他才騎到斑馬線旁的樹蔭下停等紅燈,當時也有數名騎士停在相同的位置,警員卻只把他攔下來開單,明顯是執法不公、違反比例原則,希望法官能撤銷原處分

當場攔停並制單舉發的張姓警員到庭證稱,當時陳男已經超越路口停止線,在旁邊的陰涼處停等紅燈,他則是停在後方3、5公尺處,「現場大概有2、3輛機車停在樹蔭下,我用行動電腦先查詢車牌狀況車主資料,發現陳男的駕照已經被吊銷,其他騎士的資料則是正常的,所以我就上前攔查他。」

臺灣夏日天氣炎熱,騎士常常得在高溫下等紅燈。(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雖然陳男主張當時有多人違規,警員不能只針對他開罰,但他已經違規就應該受罰,況且遵守法規是每一位國民責任,自然不能拿「爲什麼不去抓別人」這種理由藉口,亦即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法官接着指出,這張6000元的罰單是舉發陳男被吊銷駕照還騎車上路,跟躲樹蔭等紅燈沒有關係,加上上述辯詞沒有正當依據,自然不能主張免責,最終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