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小型電子期貨28日上市 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同日實施
臺灣期貨市場再添生力軍,期交所將在110年6月28日上市「小型電子期貨」新商品,提供交易人小額資金參與電子股機會;同日實施「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屆時臺灣期貨市場交易量逾99%商品均已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市場價格穩定功能趨於完備。
期交所表示,近年來臺股頻創新高,以證交所電子類股價指數(以下稱電子類指數)爲標的之電子期貨,契約價值及保證金隨電子類指數逐步墊高而增加,參與門檻升高。爲降低交易門檻,期交所推出與電子期貨相同標的之小型電子期貨,其契約規模及保證金僅爲電子期貨的八分之一,日、夜盤均可交易,上市當日並同步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電子類指數成分股包括臺積電、聯發科、鴻海、臺達電及大立光等臺灣頂尖科技公司,向來受到投資大衆青睞。小型電子期貨契約乘數爲每點新臺幣500元,依6月15日收盤指數834.08點計算,契約規模約41.7萬元,其餘規格設計同電子期貨;另每8口同月份小型電子期貨未平倉部位得沖銷同月份電子期貨反向部位1口。小型電子期貨有利交易人執行分批進場、加減碼策略,更爲精準地執行配對及策略交易,使交易策略及投資組合更爲多元,分散風險,可望提供更多交易、避險及大小型商品套利機會。
此外,期交所107年起分階段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已陸續適用於股價指數期貨、臺指選擇權、匯率期貨及ETF期貨等,下週一適用商品將再納入個股期貨。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運作方式與股價指數期貨相同,於逐筆撮合時段,針對每一新進委託逐一檢核,買進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高於即時價格區間上限,則予以退單;同樣地賣出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下限,則予以退單。
個股期貨退單點數爲最近月契約開盤參考價乘以退單百分比,現貨開盤後退單百分比原則上爲3.5%,另考量期貨市場繫於上午8時45分開盤,較證券(現貨)市場爲早,而現貨開盤前,因爲沒有成交價格,市場資訊較不充足,故個股期貨退單百分比放寬爲2倍(即7%)。
此外,要特別提醒交易人,期交所考量標的個股遇減資、新設合併等事件時,將有一段時間停止買賣,且恢復交易當日波動通常較大,以及個股遇重大利多或利空時,常需要數日反應。因此,個股期貨標的遇到以下兩種情事時,當日期貨開盤後、股市開盤前(上午8時45分~上午9時),期交所得暫停該檔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一、標的個股經暫停交易後,直到恢復交易當日之股市開盤前;二、標的個股前一日收盤價達漲停或跌停。另爲降低系統性風險,當天期貨開盤前如果達到期交所訂定的盤前量化暫停指標,亦會暫停所有個股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直到股市開盤後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