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好奇打開帥尪電腦 點開資料夾崩潰秒提離婚
郭德田律師表示,如果只是性癖或愛好奇特如用有性愛光碟等,很難讓法官判離婚。(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婚姻難以維持,任何一件事情都可能成爲斷開婚姻的原因,但離婚這事一但走法律途徑,你的忍無可忍的點,法官不見得買單!專業律師郭德田就分享案例,人妻偷看帥尪電腦,點開D槽資料夾一片「不堪入目」,覺得無法接受提了離婚,但法官卻覺得證據「還不夠」不願判離。
現代人都說離婚比結婚容易,但其實循法律途徑,離婚也變得不簡單,律師郭德田就在《新聞挖挖哇》節目上表示,其實很多人認爲的忍無可忍,或是覺得另一半的特殊性癖好,是訴請離婚相當充足的理由,但其實假設沒有直接影響到婚姻,法官很可能不會判離婚。
郭德田律師表示,法院的判定,是講求會影響到婚姻的直接證據,像是單純無法接受老公的愛好或收藏等,即便是性愛光碟,法官仍是會詢問是否有其他的行爲因爲這些愛好收藏而發生,如只是女方覺得色情不雅,或是找到老公跟別的女生拍的性愛片,但無法證實這是在婚內發生,這樣法官會覺得無法認定這段婚姻無法繼續下去,郭律師還說,像是收藏性愛光碟這類癖好,「我們看都覺得還好」。
郭德田舉了一個實例,有名人妻發現帥尪常關在房間內,還會發出奇怪的聲音,因此趁老公不在,好奇偷看他的電腦,一點開D槽赫見一堆淫照,還覺得影中人的重要部位很熟悉,認爲就是她老公的私密處,因此發現帥尪沉迷交友網站,會跟女生互傳私密照,老婆對此既震驚又覺得難以跟對方走下去,因此到法院訴請離婚。
但是,法官接下了案子後,認爲丈夫方面沒跟他人發生性關係,只能算是行爲不好而無違法,無法只從老婆發現的這件事情來下判斷,因此會追問太太,丈夫是否有跟誰婚外情、是否有親密對話紀錄、是否有進一步發生性行爲,如果太太無法拿出證據或回答,則法官很難給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