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華永道被財政部罰沒1.16億元
中新經緯9月13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13日消息,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對普華永道涉及恆大地產2018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共1.16億元的行政處罰。
具體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等法律法規,自2024年1月起,財政部組織檢查組對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普華永道)及其廣州分所的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地產)審計項目執業質量開展了專項檢查。
經查,普華永道及其廣州分所在恆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明知恆大地產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不予指明,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出具虛假審計報告。主要問題包括:
一是2018年至2020年對恆大地產收入相關的主要審計程序,設計、實施存在嚴重缺陷,多項程序得出不實結論;2020年明知恆大地產提前確認收入而不予指明。
二是喪失獨立性,爲恆大地產編制合併財務報表,並在合併財務報表層面編制調整分錄以虛增利潤。
三是明知或應當知道恆大地產存在大量貨幣資金受限,對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不予指明,並通過各種方式隱瞞或掩蓋。
四是對恆大地產2020年虛增開發成本、隨意確認投資性房地產的重大會計差錯不予指明。
五是未保持職業懷疑,未發現恆大地產“明股實債”方式融資、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不準確導致的重大會計差錯。
六是對恆大地產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不予指明,其他應收款及審計抽樣、持續經營等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項目質量控制失效等。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2024年9月,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普華永道及相關注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會計師事務所方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考慮到中國證監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普華永道涉及恆大地產2019年、2020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共3.25億元的行政處罰,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對普華永道涉及恆大地產2018年審計項目的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共1.16億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給予普華永道警告、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撤銷普華永道廣州分所的行政處罰。
註冊會計師方面,財政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對恆大地產2018年至2020年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4名簽字註冊會計師湯振峰、魏澤、朱立爲、蔡秀娟,給予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處罰;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對陳耘濤、吳德恩、潘國威、陳智傑、陳君瑜、盧玉捷、金瑩等7名參與編制恆大地產合併財務報表的註冊會計師,給予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於香港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爲中國恆大集團提供審計服務的有關責任,財政部將通過跨境審計監管合作機制,積極協調配合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對相關違法行爲進行調查處理。
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加大財會監督力度,嚴厲打擊財務舞弊和審計造假行爲,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當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普華永道行政處罰案件答記者問。
問:請介紹一下財政部對普華永道開展檢查和進行處罰的總體情況。
答:針對有關方面反映的普華永道在恆大地產財務造假中的違法問題線索,根據相關工作安排,自2024年1月起,財政部組織檢查組對普華永道恆大地產審計項目執業質量開展專項檢查。財政部檢查組克服恆大地產業務量大、被查單位人員離職、行政檢查手段有限等困難,通過查閱審計工作底稿、訪談詢問相關人員、延伸外調相關單位、分析有關人員往來電子郵件等方式,紮實完成現場檢查工作。專項檢查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確保發現的每一個問題都有充分支撐。按照檢查工作程序,財政部就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徵求了普華永道意見,並組織專家對其反饋意見進行了審理論證和複覈認定。
針對檢查和審理認定的問題,財政部對普華永道及相關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行政處罰立案,並下達了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針對個別當事人提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財政部依法進行復核後,作出最終行政處罰決定。
問:請介紹一下財政部與中國證監會在此案中協同開展工作的情況。
答:在普華永道恆大地產案件查處過程中,財政部加強與中國證監會的協同配合,強化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質效。在檢查階段,中國證監會依法對恆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欺詐發行公司債券等違法行爲進行調查。財政部充分利用中國證監會的調查成果,查實恆大地產的會計責任,在此基礎上檢查確定了普華永道2019年、2020年的審計責任;結合有關方面反映的問題線索,進一步檢查發現了普華永道2018年的審計違法行爲,並確定了相應審計責任。
在行政處罰階段,按照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關於“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爲,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爲違反多個法律規範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等規定,財政部與中國證監會協同對普華永道進行行政處罰。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對普華永道2019年、2020年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倍罰款的頂格處罰。財政部依據註冊會計師法對普華永道2018年的違法行爲給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倍罰款的頂格財產罰。同時,財政部依據註冊會計師法給予普華永道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撤銷普華永道廣州分所的處罰,中國證監會對普華永道的資格罰吸收到財政部的處罰中。
問:請介紹一下對中國恆大集團審計師責任的追究情況。
答:中國恆大集團註冊在境外並由香港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羅兵鹹永道)出具審計報告。由於羅兵鹹永道爲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監管權限屬於香港監管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財政部將通過跨境審計監管合作機制,積極協調配合香港會計及財務彙報局對羅兵鹹永道的違法行爲進行調查處理。
問:請介紹一下對普華永道及其廣州分所作出行政處罰的具體考慮。
答:檢查發現,恆大地產審計項目系由普華永道簽訂業務約定書並出具審計報告,且普華永道針對恆大地產審計項目實施的各項質量控制程序,均未糾正相關違法問題,普華永道應爲該審計項目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恆大地產審計項目由普華永道廣州分所具體實施,相關簽字註冊會計師均爲普華永道廣州分所工作人員,普華永道廣州分所應對相關問題承擔直接責任。
在行政處罰尺度裁量方面,財政部堅持依法依規、過罰相當,對普華永道在恆大地產審計項目中的違法所得給予頂格財產罰,對承擔直接審計責任的廣州分所給予撤銷的頂格資格罰,對承擔主要審計責任的普華永道給予暫停經營業務6個月的嚴厲處罰。
問:請介紹一下對普華永道相關注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的具體考慮。
答:此案中,財政部共對11名註冊會計師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湯振峰、魏澤、朱立爲、蔡秀娟是恆大地產2018年-2020年相關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負有直接責任,財政部依據註冊會計師法對其作出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的行政處罰。陳耘濤、吳德恩、潘國威、陳智傑、陳君瑜、盧玉捷、金瑩等7名註冊會計師雖未簽署恆大地產審計報告,但參與了該審計項目,存在爲恆大地產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問題,財政部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對其作出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上述註冊會計師中的中國共產黨黨員,財政部將向其組織關係所在基層黨組織通報其違法行爲,由基層黨組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其進行處理。
問:請介紹一下財政部後續工作安排。
答:針對檢查發現的其他問題,財政部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普華永道下達整改通知書。對檢查發現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移送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財政部將督促普華永道嚴格執行相關行政處罰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切實提高執業質量。同時,財政部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厲打擊財務舞弊和審計造假的決策部署,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會計審計造假行爲發現一起,嚴厲查處一起,確保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切實加強財會監督、嚴肅財經紀律,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持續發展。(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