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案例丨別讓逃單破壞網絡交易信用根基

近日,一男子打1400公里順風車到達目的地後逃單引發關注。8月17日,記者從湖南慈利警方獲悉,日前,蔡某通過手機在“哈囉”平臺下單搭乘劉先生的哈囉順風車從北京市大興區至慈利縣,平臺約定價格爲2263.6元。沒想到,蔡某發現劉先生未在平臺點擊確認上車後,竟偷偷取消了訂單,到達目的地後逃單消失。無奈之下,劉先生選擇報警求助。目前,劉先生的損失2200元已被追回,違法行爲人蔡某已被慈利縣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8月18日《北京青年報》)

這一事件迅速成爲社會焦點,不但因爲涉及行程遠和金額大,也是因爲觸及到了法律的紅線。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逃單乘客的行爲是違約行爲,其需要支付運費。同時,逃單乘客客觀上侵犯了司機的財產權益,其行爲也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顯然,對於違法行爲人蔡某涉嫌違法,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是咎由自取。

順風車作爲一種共享經濟,既可讓出行更加高效和環保,也能閒置空座資源得到更充分利用,從而提升整體交通系統效能。而這種在線交易,之所以在雙方缺乏瞭解的情形下迅速成交,依賴的是相應制度安排,使得交易中的任何一方的失信成本大於失信所得,從而規範了市場交易行爲。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倘若這種信任被不守規矩者破壞,勢必會讓雙方不再能基於信用來完成交易,不僅會增加信用確認的時間或程序,影響交易的效率和成本,也會破壞網絡交易信用根基。

打車付錢,天經地義。對於此起故意逃單的行爲,其背後的安全漏洞不容忽視,相關部門應加以研判,從制度機制上對逃單進行前置約束,防止乘客濫用系統漏洞,從而保障司機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提高逃單者的違法成本,強化實名註冊,將違約者信息納入徵信系統,以及列入黑名單等。惟有讓害羣之馬無處藏身,才能讓司機不再擔心被“白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