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彈劾案 3/13作出最終判決
南韓憲法法院在22日第16回辯論中決定,朴槿惠總統的彈劾審判最終辯論日期定於2月27日,並要求總統於26日之前告知是否出席最終辯論。南韓媒體指出,有輿論分析憲法法院將在最終辯論兩週後,做出最後判決。
根據《朝鮮日報》指稱,南韓司法界普遍預測,憲法法院將會於3月13日判決是否罷免朴槿惠之總統職務。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李貞美法官亦於13日任期屆滿,當日也是「八人法官體制」的最後一天。自前院長樸漢徹於1月31日卸任後,皆由8名法官進行彈劾審判。由於2004年南韓前總統盧武鉉也曾經歷彈劾案件,由此經驗可推算本次宣判時日已近。
在彈劾審判中,若超過6名法官「認容(認可容納)」此彈劾案,總統朴槿惠將會被罷免,且憲法法院要求須在60日內選出新任總統,以此推算,今年5月南韓有機會舉行總統選舉。倘若3名以上法官選擇駁回,朴槿惠則能保住其總統職位。
朴槿惠律師團表示,對於是否出席最終辯論尚未做出具體決定。而憲法法院也稱,若樸總統選擇出席,追溯委員團與裁決部將會對其提問並聽取其立場。